重庆频道消息 8月7日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发布消息称,市政府近日出台关于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县强化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日常环境监管。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各区县每月不少于1次现场监察;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每半年不少于1次现场监察。水源地水厂,每天开展现场巡查。
为了保障群众饮水安全,市政府要求各区县不仅要制订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应急预案,还应督促水源地水厂制订应急预案,每年开展1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厂应急演练。水源地水厂应及时督促有关责任单位整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无法整改的,书面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除了加强饮用水源监察,各区县还须强化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周边化工、造纸等风险源检查管理,严格控制运输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及其他影响饮用水安全等物资进入集中式水源保护区;积极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提高水源地风险防范能力。对现有环境风险等级高或采取措施水质难以达标的水源地,要实施优化整合,或者建设水利工程项目和备用水源,保障饮用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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