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频道消息 7日,重庆日报刊登了文章《缴了择校费不报到入学,要遭收“择校退款手续费”》,反映部分学校收取最高超过1万元的“择校退款手续费”现象,重庆市教委对此十分重视。当日下午,市教委召开新闻通气会,明确表示禁止收取这类“手续费”,一经查实,将无条件予以清退。
近年来,许多家长本着“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的心理,没有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选择小学、初中,而是想尽各种办法把孩子送进办学条件相对比较好的学校,于是社会上一时出现了“择校热”。
市教委表示,今年以来,市教委既加大力度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办学行为,又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6月中旬,重庆市还发布了《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从2012年开始,每所公办学校非正常跨区域招生人数将比前一年减少50%。到2015年,全市基本消除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现象。
“一方面,教育部门在引导家长尽量不要‘择校’,多发现、选择身边的好学校;另一方面,市教委多次发文,禁止学校违规收取‘择校费’,更不能在退费时收取‘手续费’。”市教委表示,针对这一情况,在今年秋季开学前,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本辖区内中小学收费行为进行清查,市教委将对直属中小学收费行为进行清查。对于清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违规收取的各种费用,一经查实,要坚决予以清退。
市教委还表示,在近期和秋季开学后,重庆市将组织检查组,就中小学违规收取择校费和“手续费”等社会反映集中的问题,进行检查和突查,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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