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药品降价幅度或超20% 对象多是医保目录药品
发布者: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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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08-01 14:22
据悉,国家发改委即将公布新一轮药品降价方案,涉及品种包括部分毛利率较高的抗肿瘤药、血液制品药物等。其中,血液制品药物中的紧缺品种或不受影响。免疫调节类药物中,可能有部分药物面临降价。此轮药品降价最大幅度或超过20%。
降价幅度或超20%
据了解,此次是国家发改委14年来第30次降价,也是今年的第2次降价。在今年3月的第一次调价中,国家发改委大幅调整消化类等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17%。其中,统一定价药品中的286个品种或品规的药品最高零售限价被大幅调整。有关人士预计此轮降价最大幅度或超过20%。
记者从重庆市物价局医药价格管理处了解到,此次降价的对象主要是医保目录药品,是对前几次降价药品分批分期的延续动作。但对于新一轮方案公布的具体时间和降价内容,目前还不知晓。
记者了解到,本次降价的主要是西药,鲜有中成药。重庆医药商会会长、陪都药业董事长唐良平认为,降价的主体对象不包括中成药是由于中成药的价格本身不高,且中成药从原材料采购到药材炮制,程序多且复杂,成本很难控制。
降价或影响部分药品批发价
重庆市物价局医药价格管理处工作人员向记者解释,此次下调的最高零售限价可能不会影响到实际的市场价格。例如,某药品的最高零售限价为8元,但其实际市场销售价为5元,那么5元的价格仍然不受影响,消费者也不会感知到价格的变化。
但部分药品的批发价可能会受到影响。重庆药品交易管理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药交所交易的几万种药品中,部分药品的入市价大大低于最高零售限价,部分则与最高零售限价接近。其中,价格接近的这部分药品批发价可能会受到20%降价的影响。
但唐良平认为,虽然存在最高零售限价影响不到实际的市场价格的情况,但本次调整的三类药物在药品行业里算特殊药物,销售价格较高,市面上甚至很难购买到,因此,实际售价绝不会低于这次降低的最高零售限价,消费者应该会感知到价格的变化。
药品降价将成为一种常态
唐良平认为,药品大幅度降价并不是因为市场上存在普遍的“药价虚高”。药价虚高是一个时间点概念,以前价格虚高的药品,经过现在人工费用、原材料、能源的上涨,虚高的部分已经被消耗大半。且经过近几年药品价格体系的调整,药价虚高正逐步改善。
“药品降价将成为一种常规现象,因为它已经成为一种趋势和大的政策方针。”唐良平说,应该对药品降价进行区别对待。为质量好、价值高的药品生产企业留足价格空间。如果某些药品的价格降幅高出企业的承担限度,将限产或者停产这些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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