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记者从重庆市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会上获悉,在江北区率先试点的基础上,我市新确定9个区县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试点区县的区县级公立医院将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加价”销售。
2010年7月,江北区作为我市唯一试点区,启动了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去年,我市又在重医大附一院、重医大附二院、大渡口区第一人民医院等15所医院,开展了临床路径管理等10项改革试点。近日,市政府出台《关于重庆市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确定在江北区率先试点的基础上,新增九龙坡、南岸、南川、垫江、秀山、荣昌、梁平、忠县、奉节9个区县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
这10个区县所属区县级综合医院和中医院,将全面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所有药品(含中药饮片)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零加价”。同时,基本药物配备率不低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种类的80%。
市卫生局局长屈谦称,取消药品加成后,将采取“一增一调”的方式,对医院给予补偿,即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药事服务费全部纳入医保报销,调整的医疗技术服务费纳入医保按规定比例报销。
据了解,实行药品“零加价”,即取消医院在出售药品时顺加的15%差价毛利,被视为我国医改中的重要一环。屈谦表示,推进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行药品“零加价”,将有利于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质,使患者就诊次均费用得到有效控制,从而减轻患者医药负担,从源头上改变“以药养医”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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