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因学校撤并使农村孩子安全无保障 撤并校点需听取意见
发布者: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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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07-25 14:05
7月24日,教育部网站对外发布《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提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要保障学生就近上学的需要。农村小学1至3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寄宿,实行就近走读上学。记者从市教委了解到,针对偏远、相对落后的农村学校,我市当前也是审慎撤并农村村小校点。撤并校点需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尤其是学生家长的意见,同时须经过区县政府和市教委审批同意。
农村学生流失,城镇学校压力增大
为何出台《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教育部解释,随着我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逐年增加、农村人口出生率持续降低,农村学龄人口不断下降,各地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进行了布局调整和撤并,促进了办学条件改善、教师队伍优化和办学质量提高。但同时,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大幅减少,导致部分学生上学路途变远、交通安全隐患增加,学生家庭经济负担加重,并带来农村寄宿制学校不足、一些城镇学校班额过大等问题。有的地方在学校撤并过程中,规划方案不完善,操作程序不规范,保障措施不到位,影响了农村教育的健康发展。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我市广大农村地区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在去年底本报组织的“走进高山村小”系列采访活动中,綦江、巫山、彭水等地的不少村小教师和乡镇中心校校长反映,一方面,越来越多适龄儿童跟着父母农转非进入城市,或是来到父母打工的城市入学,许多偏远的农村地区村小只有不到十个学生。另一方面,乡镇中心校因为学生数量增加,加上本身不具备寄宿条件,接纳1至3年级的低龄学生成为一大难题。
市教委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全市成建制的“末端学校”(偏远的、相对落后的农村学校)还有2007所,学生数在100名以下的“末端学校”有2476所,校点467个,涉及学生近10万,教师5100多人。
审慎撤并村小校点,薄弱学校将得到改造
《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要保障学生就近上学的需要。农村小学1至3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寄宿,就近走读上学;小学高年级学生以走读为主,确有需要的可以寄宿;初中学生根据实际可以走读或寄宿。原则上每个乡镇应至少设置1所初中,3万人口以上的乡镇可设置2所初中;人口相对集中的村寨,要设置村小或教学点;人口稀少、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地方,应保留或设置教学点。
各地要根据实际条件合理确定学校覆盖范围,一般应使学生每天上学单程步行时间不超过40分钟;具备公共交通或校车服务条件的,学生每天上学单程乘车时间应不超过40分钟。
市教委主任周旭表示,在今年2月举行的全市基础教育工作会上,我市便制定了今年加强“末端学校”建设计划。按照市教委提出的要求,各地要审慎撤并农村村小校点,超出入学服务半径、不能提供良好寄宿条件的地方,不要撤并学校。不能因为学校撤并,使农村孩子的安全得不到保障,甚至失学。
此外,我市将加大投入,结合实施“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尽快改善村小办学条件,改建生源稳定的村小,使村小图书、实验仪器设备、音体美等器材的配备尽快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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