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重庆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开幕。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存根主持会议。
会议首先表决了本次会议议程。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重庆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修订草案)》、《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修订草案)》、《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办法(修订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我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重庆市残疾人保障条例》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主城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2012年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201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提请审议重庆市与墨西哥新莱昂州和巴西巴伊亚州建立友好市州关系议案的说明;听取了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人事任免议案的说明。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余远牧、王洪华、郑洪、卢晓钟,秘书长艾智泉出席会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余敏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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