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市物价局发布消息,我市从7月13日起下调市内公路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市民们乘坐长途客车更便宜,按照出行里程的不同,每人次车票花费可减少0.5元至7元不等。
此前,国内连续三次下调包括柴油在内的成品油价格,按照国家发改委相关意见,当柴油每吨价格上下浮动达到1000元时,我市相关部门将启动燃油附加费的调整程序,而此前的成品油价调整已满足了燃油附加费调整条件。
据介绍,燃油附加费是随客运里程每25公里增加一次。相对调整前的燃油附加费而言,我市里程在25公里以内的长途客运,燃油附加费不变,仍为1元/人次。里程在25公里-200公里的,燃油附加费降低幅度在0.5元/人次至2.5元/人次之间;里程在200公里-650公里的,燃油附加费降低幅度在2.5元/人次至7元/人次之间。
燃油附加费是由汽车客运站代收,附加费额度必须在车票上单独标示,并在旅客购票时与票价一并收取。各汽车客运站按相应收费站级标准提取客运代理费后,应将收取的燃油附加费按月返还车辆实际用油经营者,并应将相关事项在车站醒目处张贴公示,告知乘客和经营者。
公路客运收取燃油附加费后,由我市开往市外的客运线路,市内部分按我市标准执行,市外部分按当地省(市、自治区)规定执行。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强调,城市公交、出租汽车以及享受国家燃油补贴的客运车辆一律不得收取燃油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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