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剧、微电影不能随便播了。7月9日,国家广电总局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对网络剧、微电影的播出做出了相关限制。对此,各方如何看待?7月10日,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发言人表示,近年来,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作为一种新兴网络文化业态发展迅速,但是,部分节目出现了内容低俗、格调低下、渲染暴力色情等问题,有的脏话连篇,有的刻意展示低级趣味的场面和血腥暴力动作等。《通知》中规定,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要肩负起自己的职责,对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一律先审后播,在节目播出前,应组织审核人员进行内容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上网播出。
《通知》发出后,国内一些大的视频网站如优酷、乐视等纷纷表态对新规表示支持。
重庆本土音乐人润土制作的音乐微电影《小面》曾获得重庆首个微电影大赛的金奖。对于《通知》中的规定,润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从一个侧面显示国内的微电影制作已渐成规模,产量多了,但质量上良莠不齐,因此国家广电总局出台了相关规定。
但润土表示,网络剧、微电影的兴起为广大影像爱好者提供了一个公平的平台,如今受到审核机制的限制,创作者在创作的自由度和空间上可能要受到影响。“而且,审核的标准究竟应该是怎么样的,还有待进一步的细化。”
记者随后致电市文广局网络视听管理处,该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目前还没有接到相关文件,具体如何实施《通知》中的规定,还要“根据文件精神来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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