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曾奸杀3女子并抛尸,因情节恶劣不足以从轻处罚
“我没有什么要说的了。”昨日下午4点30分,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厅内,赖兴发说完这句话后,签下了人生中最后几个字。这名年过花甲的老人看起来体格健壮,他曾奸杀3名女子(其中一名年仅15岁),并抛尸化粪池,是德阳轰动一时的“白骨案”凶手(本报曾报道)。经法院审判,赖兴发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1年3月13日下午2点过,有德阳市民报案,称市区茶花巷11号一网吧网管寝室通道的化粪池窨井内发现一具尸体。后经德阳市、区两级公安机关刑侦部门勘验,该尸体系女性,已呈白骨化。3月14日10点过,民警在复勘现场时,在该寝室另一房间的窨井内又发现2具白骨,均为女性。
随后,省公安厅、德阳市、旌阳区公安部门迅速开展侦破工作,120名精干警力组成的专案组开始寻找嫌疑人。案发次日,一名叫赖兴发的嫌疑人浮出水面。3月15日晚9点过,犯罪嫌疑人赖兴发落网。
判决书显示,年逾六旬的赖兴发曾是
德阳某工厂工人,曾因强奸罪被判处6年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他到一小区当门卫,分别于2004年10月12日晚、2005年7月4日晚、2006年6月22日晚,在其居住的门卫室与3名女子发生性关系,后被害人向他索要钱财,并以控告强奸相威胁。在争执过程中,赖兴发以双手扼颈的方式,分别将3名女子杀害,并将被害人尸体分别藏匿于门卫室东西两侧的化粪池窨井中。
法院审理认为,赖兴发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审判员表示,赖兴发归案后虽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但因其“犯罪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尚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 华西都市报记者罗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