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加大职业教育发展力度 鼓励职业学校聘用“能工巧匠”
发布者: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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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07-12 13:30
到2015年,重庆市高、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专业课教师占教师总数70%以上;今后,企业在聘请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时,应使之与本单位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享受同等待遇。为贯彻落实今年5月市委、市政府颁发的《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7月11日,市教委召开工作推进会,对下一步我市职业教育的发展进行了详细部署。
师资建设:多渠道充实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队伍
高、中等职业院校教师总量不足,特别是“双师型”教师偏少,是当前制约我市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原因。市教委职成教处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有专任教师2.1万人(含兼职教师),师生比为1∶25,离国家《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提出的师生比1∶20还有差距;高等职业院校专任教师1.1万人,师生比1∶18,刚刚达到国家标准。
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委副主任赵为粮介绍,今后,我市在严格专业课教师准入标准的同时,也将加大“双师型”教师定向培养和招聘、认证力度。鼓励职业技术学校按规定聘用社会“能工巧匠”,企业工程技术人员,获得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高、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担任特聘兼职教师,充实职业技术学校专业课教师队伍。
按照规划,到2015年,全市高职学校专任教师总数将达1.5万人,中职学校专任教师总数达3.2万人,专业课教师占教师总数70%以上,其中,“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比例分别达75%、50%以上。
人才待遇:技术骨干可破格晋升技师或高级技师
为营造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氛围,今后,我市将进一步提升技能人才的地位和待遇。
赵为粮介绍,我市将通过政府补助方式在全市范围推广“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市级技能专家工作室、企业首席技师工作室”建设,更好地帮助企业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难题,帮企业培育高技能人才。
技能人才进入企业后,将享受与工程师同级别的福利待遇。据介绍,企业招聘取得高级工和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职校毕业生,在招录条件、试用期工资待遇及试用期满后的定级工资原则上,可分别参照高等教育大专、本科学历毕业生执行。企业在聘用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时,应享受本单位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同等工资,以及带薪学习、培训、休假、出国进修等待遇。
为更好地支持高技能人才成长,允许有绝技绝活、能够发挥技术带头人作用的业务骨干,破格参加晋升技师或高级技师的考核。
规范办学行为:严禁未经审批私设校外办学点
职业学校良好的办学声誉是职业教育得以大力发展的基础。从今年开始,我市将加大力度,进一步规范职业技术学校办学行为。
在规范校外办学点方面,市教委表示,严禁高校成人高等教育与其他办学机构以“点外点”、“站外站”形式办学。中职学校校外办学由市教委审批,市级及以上重点学校可设立1—2个校外办学点。严禁未经审批私设校外办学点或开展联合办学。
针对中职学校招生过程中诸如虚假宣传、中介招生、买卖生源等一些违规行为,市教委也表示,将对全市职业技术学校招生工作实行量化管理,如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调减下年度招生计划,情节严重的将取消招生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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