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监总局、卫生部、人保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制定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出台,明确规定:35℃以上室外露天作业就可享高温补贴。而以往,《重庆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只明确了37℃以上发放高温补贴的标准,那到底以哪个为主呢?
根据新出台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记者了解到,此前,重庆的高温津贴条件要求在全国最为严格,各省份发放高温津贴的条件几乎一样,均是露天35℃、室内33℃,而重庆需要露天37℃才发放。暑热天气眼看就到,高温补贴发放的起坎标准,按35℃,还是37℃?
今日下午,记者通过重庆市总工会、重庆市安监局了解到,重庆将严格执行国家新标准执行,也意味着,今年,重庆发放高温补贴的标准下调了2℃,为35℃。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
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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