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绩效考核首度与食品安全挂钩 重庆具体实施办法近期出台
发布者: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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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07-05 13:39
7月3日印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我国计划用3年时间,使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此,《决定》首次明确将食品安全纳入地方政府年度绩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而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在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等评优创建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
此举将带来怎样的影响?重庆市相关职能部门有哪些准备?对此,记者采访了相关人士和部分市民。
专 家
《决定》有两大亮点
“《决定》的出台,就像是给地方政府多开设了一门‘必考科目’。”北京理工大学经济学教授胡星斗认为,此举将在较大程度上促进食品安全工作的开展。
事实上,2008年“三鹿事件”发生后,我国日趋重视食品安全问题,中央也把食品安全问题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2009年6月1日,我国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而在此次出台的《决定》中,提出了我国食品安全的阶段性目标——用3年左右的时间,使我国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用5年左右的时间,完善监管体制机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检验检测和风险监测等技术支撑体系。
在胡星斗看来,《决定》有两大亮点不可忽略。一是为促进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首次明确将食品安全纳入地方政府年度绩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二是突出强调了要健全基层食品安全管理的工作体系,第一次明确要求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将食品安全工作列为重要职责内容,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并明确专人具体负责。
政府部门
重庆市具体实施办法近期出台
市食品安全办公室相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重庆市正积极落实《决定》相关规定,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核一事,具体实施办法将于近期出台。
在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管方面,今年重庆市将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推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制度。
市食药监局相关人士透露,在11月底前,重庆市将完成大型餐馆、学校食堂、供餐500人以上单位食堂、连锁餐饮、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旅游景区餐馆的量化分级。即对这些餐饮单位在许可管理、人员管理、设施设备、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等9个方面按具体细化标准进行评级,等级分为优良、良好、一般,并将等级通过“大笑、微笑、平脸”三种卡通“脸谱”在餐饮单位显著位置进行标识,方便市民选择消费。明年内将完成所有持证餐饮单位的量化分级。
此外,针对《决定》中提出的强化食品安全基层工作网络,市食药监局有关负责人透露,目前重庆市部分街镇已有了食品药品监督员,比如渝北区,每个街镇至少有5名监督员,还进行了基层执法资质培训。
而农产品安全也将更有保障。来自市农委的消息,在600余个乡镇已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的基础上,今年年底监管站将达到832个,实现涉农乡镇全覆盖。
市 民
普遍叫好
《决定》的出台,餐饮行业和市民也十分关注。
市总商会餐饮商会会长严琦表示,《决定》的出台,将促使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对整个餐饮行业而言,是一件可喜的事,能促进商家自身加强食品安全意识,为老百姓提供放心餐饮。”
“食品安全工作做得好,可以为地方政府绩效加分,但出了问题也必须问责。奖惩分明才会优胜劣汰,老百姓的餐桌安全,也才能多一分保障。”渝中区市民罗建华说。
罗建华同时也希望,“一项好的政策要见成效,在执行过程中千万不能‘跑偏’,必须坚决杜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投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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