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起 重庆市两家法院试点设立环境保护审判庭
发布者: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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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07-05 13:26
从今年1月1日起,万州区法院和渝北区法院率先在重庆市试点设立环境保护审判庭,集中审理刑事、民事、行政等方面的环境保护案件。
这两个环境保护审判庭负责审理的案件包括:刑事方面,《刑法》分则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中规定的与污染、破坏环境有关的部分犯罪案件,第六章“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罪”第六节中规定的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案件;民事方面,大气、水、噪声、放射性、土壤、电子废物、固体废物污染责任纠纷案,因紧急避险引起的环境损害责任纠纷案;行政方面,因大气、水、噪声、放射性、土壤、电子废物、固体废物等污染、破坏环境发生行政争议而引起的行政诉讼和非诉行政审查案件。
截至目前,两家环境保护审判庭共计审理刑事案件25件,民事案件15件,非诉行政执行案件5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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