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记者从市商委获悉,为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流通环节对接,我市将出台一系列利好政策,降低农产品流通环节成本,以商业反哺农业。
农产品进超市不收进场费
据介绍,为降低农超对接的门槛,我市严禁超市、餐饮企业等向供应鲜活农产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企业等收取进场费、赞助费等费用。收购种养大户等散户的产品,必须现货现款,收购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企业等的产品,必须24小时内转账。
对超市、餐饮、食品加工企业等到农村自建种植、养殖基地,达到一定数量和规模的,享受农业产业相关政策支持,并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对出口的农产品基地,还将给予补助。
此外,农业生产组织申请无公害、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原产地标识、地理标志商标注册等缴纳的费用,在认证或注册后由区县财政适当补贴。
据了解,除今年元旦起已经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外,对经营确有困难的,还可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申报减免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新建冷藏库每千吨补贴50万
鉴于农产品流通环节腐损率居高不下、物流成本上升,我市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生产企业、农产品第三方物流企业新建百吨以上冷冻冷藏库的,每百吨容量补贴10万元。批发市场、超市新建千吨以上冷冻冷藏库的,每千吨容量补贴50万元,并纳入市级冷链物流专项资金统筹安排。购置冷冻冷藏车的,则参照执行农机具补贴政策,给予财政补助支持。
同时,对各类农产品生产、流通企业建设配送中心所购置机械设备及建设信息化系统,将按不超过投资额的50%给予补贴。
今后我市所有收费公路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通行费。24小时内返空或装载鲜活农产品达整车载重2/3以上的车辆,享受“绿色通道”优惠政策。经相关部门核准的农产品运输货车,每天可在7:30—9:30以及17:00—19:30之外的时段在城区通行。
此外,开办社区直销连锁菜店的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将给予每店一次性设备补助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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