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实现无烟环境 实施“禁烟令”
发布者: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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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05-31 13:38
5月31日是世界无烟日,多年控烟后,重庆市情况怎么样?记者从市卫生局获悉,重庆市控烟已取得较大成效,全市1414个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实现无烟环境,今年还将扩大至政府机关、教育系统和公交系统。
暗访评估无烟医院 重庆排第二
据了解,从去年5月1日起,作为禁烟排头兵,重庆市医疗卫生机构开始实施“禁烟令”,创建无烟环境。
市卫生局妇社处副处长范宏连说,无烟环境需达到4个要求:一是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做到无吸烟现象、无烟具、无烟头、无烟味;二是倡导单位区域内商店、小卖部不出售烟草制品;三是工作人员吸烟率明显下降;四是外来人员吸烟得到有效劝阻。
经过一年多的创建,目前全市1414个医疗卫生机构已基本实现无烟环境,在中国疾控中心公布的去年创建无烟医疗卫生系统暗访评估中,重庆市列全国第二位,仅次于北京。
控烟目标扩大至政府机关等
“细心的市民也许会发现,现在重庆出租车顶灯烟草广告已经基本上看不到了。”范宏连说,这也是创建无烟环境的措施之一。
范宏连表示,除了医疗卫生系统外,今年控烟目标将扩大至政府机关、教育机构、公共交通领域,从而推动全市所有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
“学校已经开始禁烟了,还将评选无烟校园。”范宏连说,政府机关也在行动,到今年年底,政府机关、教育机构和公交系统都将实现无烟环境。
8月前,禁烟立法有“动作”
为真正实现无烟环境,重庆市禁烟立法也必须跟上。据透露,《重庆市防止二手烟草烟雾危害条例》草案已完成第一阶段征求意见,目前正在梳理相关意见,预计在8月前,市法制办对该《条例》草案会有所“动作”。
《条例》草案中,规定了18类场所要全面禁烟,包括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室内外场所,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共文化场馆、商品批发、零售营业场所、旅馆、酒店、餐饮店等的室内场所,妇幼保健院(所)、儿童医院、儿童福利院的室内外场所及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院、疗养院的室内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及其售票厅(室)、等候厅(室)及网吧等。
值得注意的是,公园、广场举行集会等重大活动时的室外场所、电梯内及其等候区域也列入其中,成为禁烟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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