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促进重庆民营经济大发展,加快富民兴渝,5月29日,市长黄奇帆主持召开市政府第1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及三个配套文件。《意见》提出,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决破除妨碍民营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进一步优化环境,保障各类所有制企业平等竞争;进一步激发创业活力,促进民营经济上规模、上质量、上水平;进一步弘扬渝商精神,推动民营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会议认为,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持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直辖以来,重庆民营经济取得长足进步,但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重庆民营经济还存在产业结构不合理、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在全国有影响的民营企业家不多等问题,市政府制定这个《意见》,就是要加强政策引导,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进一步解决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问题,促进民营经济大发展。
《意见》明确了重庆民营经济发展的主要目标:全市民营经济形成集群发展、优势互补、分工协作的发展格局,管理规范、运作有序的企业制度,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的可持续发展态势,万商云集、要素汇聚的兴盛局面。为实现上述目标,《意见》明确了一揽子含金量高的扶持政策,包括扩大投资领域,放宽经营条件,搞好金融服务,加强财政支持,切实降低税费,进一步改善发展环境等。
昨天通过的三个配套文件分别是:《关于促进民营经济投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明确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财税政策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服务民营经济的实施意见》,三个文件都遵循准入一律平等、支持一视同仁、服务公平对待的原则。
会议还审议了《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重庆市优秀民营企业家和优秀民营企业的决定》、《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大会建议方案》,按程序送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重庆市科学技术奖拟奖成果和个人名单》等事项。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促进重庆民营经济大发展,加快富民兴渝,5月29日,市长黄奇帆主持召开市政府第1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及三个配套文件。《意见》提出,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决破除妨碍民营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进一步优化环境,保障各类所有制企业平等竞争;进一步激发创业活力,促进民营经济上规模、上质量、上水平;进一步弘扬渝商精神,推动民营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会议认为,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持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直辖以来,重庆民营经济取得长足进步,但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重庆民营经济还存在产业结构不合理、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在全国有影响的民营企业家不多等问题,市政府制定这个《意见》,就是要加强政策引导,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进一步解决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问题,促进民营经济大发展。
《意见》明确了重庆民营经济发展的主要目标:全市民营经济形成集群发展、优势互补、分工协作的发展格局,管理规范、运作有序的企业制度,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的可持续发展态势,万商云集、要素汇聚的兴盛局面。为实现上述目标,《意见》明确了一揽子含金量高的扶持政策,包括扩大投资领域,放宽经营条件,搞好金融服务,加强财政支持,切实降低税费,进一步改善发展环境等。
昨天通过的三个配套文件分别是:《关于促进民营经济投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明确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财税政策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服务民营经济的实施意见》,三个文件都遵循准入一律平等、支持一视同仁、服务公平对待的原则。
会议还审议了《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重庆市优秀民营企业家和优秀民营企业的决定》、《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大会建议方案》,按程序送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重庆市科学技术奖拟奖成果和个人名单》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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