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个人最高限额提至40万 账户余额不足可补缴
发布者: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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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05-29 13:35
截至今年4月底,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突破600亿大关,达到616亿元。昨日,据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透露,为让广大缴存职工享受低息购房的优惠,允许贷款职工补缴账户余额。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信贷管理处处长邓小瑜还表示,市民申请公积金贷款不需要交手续费、代办费和咨询费等费用。
今年新增7万余职工建制
昨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报,今年重庆市新增了7万余名职工建制。截至今年4月底,全市共有2.4万多家单位为209万名职工建制。此外,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突破600亿大关,达到616亿元。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信贷管理处处长邓小瑜介绍,越来越多的社会职工开始支持和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目前重庆市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集团及上市公司基本实现全覆盖,越来越多的集体企业及民营企业也开始为职工建制。比如富士康、旭硕科技等一大批企业已新建立住房公积金。
“从去年10月开始,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7%统一调整到12%。目前要求其他单位也按照这一比例缴存,有困难的单位可分批实现。”邓小瑜说。
个人最高限额提至40万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4月底,全市累计使用公积金611亿元,其中职工提取302亿元,发放个贷268亿元,发放项目贷款41亿元,资金使用率为99%。
“41亿元的项目贷款包含去年发放30亿元支持公租房建设,以及11亿元的安居工程建设贷款。”邓小瑜说,今年在保证职工提取和个贷、备付金留足前提下,继续申请发放公租房项目贷款。
邓小瑜介绍,公积金中心全力支持个人住房消费,目前重庆市公积金贷款实行可贷额度由账户余额的15倍提高到25倍,个人最高限额40万元,但允许夫妻参贷,一个家庭最高可贷80万元。此外,贷款期限由20年提高到30年,还款期限最长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10年。
余额不足个人可补缴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由于贷款额和缴存额挂钩,为让广大缴存职工享受低息购房的优惠,允许贷款职工补缴账户余额。
该中心政策法规处副处长何茂介绍,补缴账户余额必须同时满足“余额贷款不足1.6万元”等条件(见图表)。据了解,由于公积金账户的汇缴对象是职工所在单位,所以缴存职工在补缴时需要所在单位进行办理,但补缴资金是职工自有资金。
记者了解到,办理补缴的汇缴职工有三种情况,包括刚工作一到两年的年轻人,所缴金额的贷款不足以买房等(见图表)。比如,单位和职工每个月缴存金额为500元,连续缴存满一年,其余额为6000元,按照25倍计算,可贷款15万元,可能完全不能满足该职工的购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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