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废弃的榨菜厂内,打着生产水泥砖和涂料的幌子,6被告人利用丙酮、甲胺醇、硫酸等制毒原料和反应釜、抽漏瓶、电热套等制毒工具,制造毒品52.286公斤。5月9日,6人因涉嫌制造毒品罪,站上市三中院被告席受审。
在涪陵区珍溪镇三角村,三角丫榨菜厂早已废弃多年。2010年村民景怀福租用后,这个破旧的榨菜厂就显得神秘起来:不仅厂房被修葺一新,就连围墙上的梅花窗洞也被悄悄封堵起来,厂房内还安装了电路设施。直到2011年6月24日案发,村民们才恍然大悟,原来这个神秘兮兮的榨菜厂,竟是制毒的大窝点。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11月,景怀福受吴满江(制毒时中毒身亡)指使,租赁了三角丫榨菜厂。2011年,在吴满江、景怀福的组织下,段国良、周青荣、景怀胜、侯洪武和郑洪波在榨菜厂内安装了制毒设备,以生产水泥砖和涂料为掩饰,利用丙酮、硫酸等制毒原料和反应釜、抽漏瓶、电热套等制毒工具,通过缩合、水解、安解等化学方法加工制造毒品。
2011年6月24日,涪陵区公安局对三角丫榨菜厂进行搜查时,从榨菜池内查获甲基苯丙胺(冰毒)共计52.286公斤。
公诉机关认为,景怀福等6名被告人违反毒品管理法规,制造毒品甲基苯丙胺,应以制造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结束后,法院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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