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省份,是全国仅次于西藏的最大藏区,信仰藏传佛教的群众占全省总人口的四分之一左右。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制定并贯彻执行了宗教信仰自由政策,青海省藏传佛教平稳发展,藏族群众宗教信仰自由得到充分尊重。
目前青海藏区有600多座寺院,4万多名僧尼。学经、辩经、讲经、受戒、灌顶、修行等宗教活动和寺院学经、学位晋升活动正常进行,信教群众自由的从事转经、诵经、布施等宗教活动,活佛转世这种藏传佛教特有的传承方式得到国家尊重。为更好的满足信教群众的宗教信仰需求,近年来国家投入上亿元资金对青海塔尔寺等藏传佛教寺院进行大规范维修,使这些有着数百年历史的藏传佛教古寺得到了有效保护。玉树地震中有87座藏传佛教寺院受损,党中央国务院专门拔出14.9亿元,用于这些寺院的重建和文物修复,其中安排寺院重建资金9.9亿元,文物修复5亿元,目前受损的87座寺院及宗教活动场所已全部开工建设。
一直以来,青海省委省政府还充分发挥藏传佛教届人士参政议政的作用,藏传佛教届各教派中有一定影响和地位的人士,既在寺庙中担任管理或教学职务,相当一部分还担任了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代表自己界别参政议政,宣传党和政府的宗教政策,同时表达政治诉求,积极反应自身的合法权益。
党和政府还把寺院作为一个特殊的基层单位纳入社会管理范畴,不仅将水、电、路、通讯等公共服务延伸到寺院,还把养老、医疗、低保等社会保障覆盖到僧尼。截止2011年12月,全省藏传佛教寺院中有2765名教职人员纳入低保,15353名教职人员纳入医保,452名教职人员纳入五保户,2306名教职人员纳入其它保障。各地投入资金一亿五千五百八十七万元,为235座寺院解决通路、通电、通水问题,投入一亿五千一百六十三万元对404座寺院进行了维修加固,有效排除了寺院建筑安全隐患。
(摘编自青海卫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