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有交通事故责任,却转卖财产携款潜逃,以规避法院执行。记者4月16日从涪陵区法院获悉,“老赖”薛某、潘某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法院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对二人进行网上追逃,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了解,薛某和潘某分别是两起交通事故的责任人。2007年2月9日,薛某因无证驾驶摩托车致人死亡,负有交通事故主要责任,被法院判处向死者亲属赔付18万元赔偿款。判决生效后,薛某将仅有的房屋变卖,携款潜逃。2008年11月3日,潘某驾车酿成一起交通事故,被法院判处分别赔偿乘车人郎某、洪某共计26万余元。判决后,潘某将其承包的果园转包,并携带16万元转包费潜逃。
鉴于薛某和潘某在案件发生法律效力后,不但不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还将财产转让给他人以逃避执行,严重损害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其行为涉嫌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13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法院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侦查。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并对薛某、潘某二人网上追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