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海关总署2012年第15号公告正式开始实施,对部分进口物品的完税价格和税率进行了调整,其中化妆品完税价格出现大幅上升,部分电子产品的税率有所下调。
3月30日,海关总署重新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海关总署表示,新政出台主要目的是根据市场变化情况,适当调整部分物品完税价格,不涉及进境旅客行李物品、个人邮寄物品免税政策的调整,进境旅客仍可免税携带进境价值人民币5000元的自用物品,个人邮寄进境物品免税额度也未作调整。
对比2007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和15日实施的新价格表,记者发现:部分物品的完税价格发生了变化,这包括税率有所下降的皮革服装及配饰、摄影设备、计算机及外围设备等,从20%下降至10%;也包括税率上调幅度较大的进口化妆品和高端滋补品等。
对于消费者普遍关心的奶粉,其原来的完税价格是每公斤200元,税率是10%;化妆品中,原规定面膜完税价格是每张20元,税率是50%。两者在新价格表中没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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