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在手,89万元不翼而飞 特大信用卡诈骗案一审宣判
发布者: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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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04-13 13:47
银行卡在手,密码从未泄露,3名储户银行卡里共计89万元却不翼而飞。记者4月12日从重庆法院网获悉,渝中区法院对这起备受关注的信用卡诈骗案已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辛续海、薛永斌犯信用卡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和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
据受害人刘女士陈述,几年前,自己在银行办理了一张银行卡,开户以来一直正常使用。然而,去年4月18日,刘女士接到银行工作人员电话,称该账户有异动,两天内共支出51笔,总额63万余元。对应的账户是一个手机运营商的空中充值手机账户,资金是通过电话银行代理缴费的形式支出。
和刘女士同样遭遇的,还有市民王女士和朱女士。短短两天时间,我市警方接到刘、王、朱3人的报警,涉案总金额89万余元。3起案件作案手法一样,资金流向都是空中充值手机账户。警方还发现,有同一个手机号码曾通过电话银行方式,对3个受害人的3张银行卡的资金余额进行过查询。
我市警方调查发现,查询银行卡余额的手机所在地为河北省秦皇岛市。警方于去年5月赴秦皇岛,将犯罪嫌疑人辛续海和薛永斌一举抓获。
法院审理查明,辛续海、薛永斌的“上家”,竟是今年央视“3·15”晚会曝光的泄露、出售客户信息的银行职工朱凯华。据两人当庭供述,2010年底,他们在网上聊天时,认识了网名为“逆时针”的朱凯华(另案处理)。朱凯华称,掌握了一些银行卡的卡号及密码,可用这些卡上的钱通过电话银行为某些特定地区的手机客户充值,由此赚大钱。
辛、薛二人欣然加盟,并在淘宝网上发布“为重庆或福建手机号九折充值”的广告。一些不明真相的空中充值代理商纷纷向其购买。充值后,代理商通过支付宝把钱汇到两人指定的支付宝账户,两人再把支付宝账户里的钱划到指定银行账户。
最终,根据辛、薛二人所犯的罪名和罪行,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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