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出首个环境保护禁止令 忠县一豆腐加工作坊被查封
发布者: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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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03-21 15:12
近日,经忠县环保局申请,万州区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向忠县一豆腐加工经营作坊送达了禁止其从事豆腐加工经营活动的民事裁定书,这也是重庆市自去年12月6日在万州区、渝北区人民法院设立环境保护审判庭以来发出的首个环境保护禁止令。
环境保护禁止令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时,在紧急情况下,被告污染、破坏环境行为具有可能严重危及环境安全、造成环境难以恢复、加重对环境破坏这三种情形之一的,经原告申请,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确有必要的,作出禁止实施环境污染、破坏环境行为的裁定,该禁止令有利于及时有效制止环境破坏行为。诉前提出环境保护禁止令申请的,应在人民法院送达环境保护禁止令裁定后15日内起诉。
去年10月,忠县环保局接到居民投诉,反映忠州镇新桥村1组一豆腐加工作坊环境污染。经忠县环境监察大队现场调查核实,该作坊加工过程中直接燃用原煤,且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未经验收便投入生产,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忠县环保局对该作坊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但直至今年2月底,该作坊仍未按照要求进行整改。为此,忠县环保局向万州区人民法院申请环境保护禁止令。
万州区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禁止该豆腐加工作坊在忠州镇新桥村1组从事豆腐加工经营,并对生产工具进行了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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