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与安全”是今年“3·15”活动的主题。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消费环境与消费安全形势不断改变,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也面临许多新问题。
习惯了在商场购物的市民,网购时如何保障自身权益?明火执仗的欺诈行为少了,但一些商家又玩起了或明或暗的“潜规则”,对此消费者又如何应对?
在“3·15”这个特别的日子,让我们关注这些新的焦点,探究在这些新兴消费领域,如何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15”临近,网购投诉成为重灾区。
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2011年统计报告显示,以网购为主的投诉共计30355起,同比增长43.3%,增幅在各类投诉案例中排名第一。
与传统消费方式不同,网购的自身属性决定了其维权的难度更大。重庆沙河律师事务所律师何中直告诉记者,网购维权难主要在于维权成本巨大、责任主体确认难、维权诉讼举证困难等问题。
市工商局电子商务搜索监测中心数据显示,截至去年12月底,重庆纳入建库建档管理的电商经营主体达67230户。伴随网购的日益繁荣,如何在网购过程中保护消费者权益,无疑成为引人瞩目的新课题。
重庆拟推出电子发票
日前,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等八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指出,重庆、北京等22个省市网购电子发票将大面积铺开。业内人士解读,这对于在网购中保障消费者权益将具有里程碑意义。
长期以来,不给发票似乎已经成为网络购物的“潜规则”。网购发票为何大多“一票难求”?一不愿透露姓名的网店老板称,自己当初开网店就是看中了低成本优势,不用到工商局注册,又不用缴税,靠薄利多销积累客户。“虽有个别顾客会索要发票,但价格上优惠点儿,或送点赠品什么的,顾客就不再较真儿了。”
记者在网上先后咨询了食品、服装、化妆品等10多家网店发现,七八家均表示不开发票。极个别网店虽表示可提供手工发票,但需加价几元到几十元不等。部分经营家电和数码产品的网店,因售后维修与发票直接相关,被问及次数较多,便在店铺网页内的售价上标明“不含税”,同时写明了“含税价格”或“如需发票另行议价”等。
对于拟推网购电子发票一事,大小网商则表现出“几家欢喜几家愁”。京东、当当等大型B2C网站都表示,推行电子发票影响并不大。目前,只要顾客在这些网站下单时选择需要发票,填写发票抬头,就能在收货的时候一并收到。而部分小网店则担心因此增加成本。
何中直表示,电子发票的推出,对于消费者在网购过程中保护自身权益,作用巨大。网购绝大多数的交易环节都是通过互联网,在无纸的状态下完成一系列交易的。一旦形成纠纷,举证很难。电子发票的出现,将使得这一问题迎刃而解。
行业巨头呼吁“自诚信”
目前电商行业的很多细枝末节,处于国家法律法规监管的真空地段,不过可喜的是,电商行业内部已有一批行业排头兵,从自我的规范管理做起,呼吁电商行业自身“诚信”行为。而这些企业的努力进一步推动了整个行业的规范与透明。
阿里巴巴旗下的聚划算,不但于近期推出5000万元的消费者保障基金,推出六大体系组成的消费者全程保障计划。更在“3·15”来临之际,将聚划算总经理闪电免职,表明了其解决聚划算长期为人诟病的假次品横行,虚价打折,内部腐败严重等问题的决心。
京东商城在自有物流体系的支持下,在快递物流上推出了211限时达服务。走秀网首家提出为所售商品购买正品保障保险。所有出售商品均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提供名牌正品保障,只要发现购买的商品非名牌正品,即可通过正规的保险理赔手续,得到全额的赔偿。同时,他们还积极通过第三方验证信息来为诚信“背书”,如与通过中国互联网协会(工信部和商务部认可)的3A网站验证等,主动接受当地政府和权威机构的监督。
有数据显示,2011年中国化妆品网购占网购整体规模的近4.9%。但是,假货、水货、过期产品、价格混乱等问题尤为突出。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国内最大的正品化妆品网购平台乐蜂网联手中国消费者协会推出“百万基金先行赔付”计划,以及“全正品,先行赔付”、“上门退货”等多项措施。如果出现商品质量和服务的异议,消费者可立即向中消协投诉,投诉得到确认后,由消协直接赔付用户的损失,不需再经过乐蜂网认定。乐蜂CEO王立成表示,坚持产品品质和后台服务是电商强化自己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只有在诚信经营的基础上不断提升消费者的购物体验与服务,才能真正赢得消费者的芳心。
提醒消费者:
网购时可截图存证
从投诉情况看,网购消费纠纷一般具有以下特征:购物网站多为不知名或山寨网站;网站及商品快递单上无销售者详细名称、地址及相关资料;商品销售价格一般远低于同期市场价格;交易时被要求直接汇款,而不通过安全可信的第三方支付。
市消协负责人建议消费者:首先,要注意核实网购平台和销售商的资质。其次,注意保留证据,进行截图存证。大笔的资金要谨慎选择网络支付的账户进行托管。要采用第三方支付、货到付款等方式,不可现金转账支付。
何中直建议,为消除网购维权的法律壁垒,可对网购维权实行举证责任倒置,规定由商家承担举证责任,商家自证其产品合法。同时完善消费者权益法,增加网购领域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提高网购经营者的准入资格,明确其有提供详细的商品信息、商品质量保障及售后服务、保护消费者个人数据的义务。
网购提示
10个要点
1、尽量与现实世界中信誉良好的公司所设电子商店,或与网络世界中商誉良好的电子商店进行交易。
2、避免与未提供足以辨识和确认身份资料(登记名称、负责人姓名、地址、电话)之电子商店进行交易。若对该商店感到陌生,可要求提供纸本的记录或简介,配合电话询问等方式作进一步了解;这些文件都有电子商店基本资料,可供将来处理争议之需。
3、不可单纯从网站设计的美观或时髦与否来判断其可靠性,同时不要仅靠网页上商店名称判断其真实性。应先确认一致性资源定位器(URT,一般称为网址)是否正确,以避免进错电子商店。
4、向当地消费者团体查询电子商店过去的交易记录,或向电子商务自律组织查询已经获得认证的电子商店。
5、就电子商店或网络广告之商品价格,若与市价差距过于悬殊或显不合理时,要小心求证切勿贸然购买。先进行了解电子商店退货与换货原则和所支付费用总额(包括预防运费与税金等),再决定下订单。
6、消费者在进行网络交易时,应打印出交易内容与确认号码之订单或将其存入电脑,并妥善保存交易相关记录。
7、就网络的电子布告栏(BBS)与新闻论坛(NEWS-GROUP)上许多个人刊登之商品广告,应仔细区分个人买卖或是商业交易,避免在享受权利时无法受到保护。
8、查清楚对方是合法公司后,在确实有必要时,才提供信用卡号码与银行账户等个人资料,并避免输入与交易显然不相干的个人资料。
9、对于在网络上或通过电子邮件以朋友身份招揽投资赚钱计划,或快速致富方案等信息要格外小心:不要轻信免费赠品或抽中大奖之通知而支付任何费用。
10、父母应该关心并陪同孩童进行网络购物活动,防止儿童受骗或做超出能力以外之交易,并避免儿童接触到影响身心健康发展之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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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购物遇损维权案
网购时碰到这些情形,消费者怎么办?
渝中区市民刘女士投诉称,自己在网上购买了一瓶化妆品,投递公司投递员送货上门时让她先签字,刘女士签字后投递员就离开了。待到刘女士打开包装盒时,才发现里面的化妆品被摔破了一个口子,液体还渗出来不少。刘女士随即要求重新更换产品遭拒。
消协支招:快递公司将你的网购物品送到你处并要你先签字后验货时,消费者要明确告知投递公司投递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情权的规定,应当先验货确定是自己所购物品且无短少损坏后方可签字,否则消费者有权不予签字。
网络家具最怕货不对板
春节前,沙坪坝区的冯先生在网上购买了一批家具。15天后,货物就送到了重庆的物流公司。在添加了500元之后,物流答应帮冯先生送到家门口,但不包送到家。又花了200元,请了几个搬运工,才在签收后将家具搬到家里。可一打开,却发现家具存在不少问题。但货物已经签收,无法马上退回,冯先生开始了和商家协商的“漫漫长路”,多次沟通失败后,冯先生只好求助12315。
消协支招:网购家具最大的障碍就是货不对板,而且死无对证,不像在实体店购买,有参照物,可以看得清楚摸得明白,知道送来的货到底与样板有多大区别。而且,通过网络购买,特别是异地购买,维权是个难题。只要没有明显的损坏,类似“全实木”或者语焉不详的“实木”家具,消费者维权极其艰难。因此,对于这类大件消费品,消费者一定要到正规网店(最好是经过认证的厂家网上旗舰店)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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