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今年我市“3·15”“挑战潜规则”这一活动主题,1月13日至3月13日期间,市消委会向网民征集曾经遭遇的消费“潜规则”,并就此进行网络投票。昨日,市消委会公布了网民投票结果,评选出我市“十大消费潜规则”。
这“十大消费潜规则”分别是:
一、餐饮行业设置包房最低消费,收取酒水开瓶费、餐具消毒费
网友反映,部分餐饮店向消费者收取酒水开瓶费、消毒餐具费,设置最低消费门槛。
二、“紧俏”汽车加价或搭售内饰销售
网友反映,部分4S店采取加价或搭售内饰的方式销售“紧俏”车型,销售商不是按照订车顺序来供货,而是优先保证加价或选购内饰的顾客,否则无法保证何时提车。
三、宽带上网必须在网两年才能注销
网友反映,电信运营商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宽带上网用户必须在网满两年,期间不得变更,属强制消费。
四、电影院禁止外带食品饮料
网友反映,电影院不准把外面买的食品饮料带进电影院,而在电影院买的食品饮料却可以带进去。
五、未保价商品,快递公司最高只赔300元
网友反映,未保价的商品在快递中如果遗失,快递公司最高赔偿300元了事。
六、导游串通商家诱导游客消费
网友反映,不少导游与商家“合谋”,强迫游客到指定商家购物消费。
七、儿童摄影高价卖底片
网友反映,带孩子去影楼照相,如果需要未入册的底片,必须付费购买,每张少则30元,多则40元。
八、消费预付卡余额不退,激活须再充值
网友反映,美容卡、电影卡、健身卡等各类消费预付卡,余额不能退,想要用完余额只能再等额充值,周而复始;消费预付卡超过有效期的,需充入一定金额才能重新激活。
九、网上团购夸大宣传、虚标原价、发票难开
网友反映,部分团购网站通过人数“注水”等方式夸大宣传,虚标商品价格,以各种理由拒绝或拖延开取发票。
十、出租车主城以外不打表计费
网友反映,乘客坐出租车到偏远地点,从来不打表计费,收费都是“一口价”。
市消委会提醒市民,一旦发现上述类似的不合理消费要求,可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市消委会将投诉情况及时向有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反映,并重点予以关注,还市民一个公平、安全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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