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我市有望开展人体器官捐赠,以缓解临床器官“紧缺”的局面。
据了解,从2010年起,中国红十字总会和卫生部共同启动了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率先在天津、上海、广东等11个省、市试点,探索器官捐献的招募、器官的获取和分配模式。
“目前我国已做了200例DCD(即心死亡遗体器官捐献),这为中国的器官捐献找出了符合国情的路。”新桥医院泌尿外一科主任黄赤兵说,人体器官捐献是指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通过书面自愿申请器官捐献登记,并且没有撤销其登记,待其身故后进行器官捐献。在开展器官捐献的试点城市内,捐献者去世后,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就会启动捐献程序,把捐献者尚能使用的器官,移植给临床急等移植器官救命的患者。”
“今年我市有望开展这一工作。”黄赤兵称,如果市民愿意签署器官捐赠协议书,将会给等待器官移植的病人带来生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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