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妇联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实施市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实施意见》。按照该《实施意见》,我市已将反家暴工作纳入各区县(自治县)综治维稳目标考核体系。另外,《实施意见》还对反家暴工作所涉及的多个职能部门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划分。
据市综治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家庭暴力已经成为破坏家庭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该《实施意见》是全国首个以省级综治委名义下发、推进反家庭暴力工作的文件,对相关职能部门在家庭暴力事前、事中、事后的职责分工进行了确定。
这包括,宣传系统主要加强反家暴舆论宣传;司法行政机关将反家暴的相关法律纳入“六五”普法的重要内容;教育部门在学生中开展反家暴法制教育,“小手牵大手”;公安机关在110报警服务中心、派出所、交巡警平台、社区警务室设立家暴投诉中心、站、点,将家暴纳入110接处警范围;卫生系统及时救治家暴受害人并做好诊疗记录的证据保存;民政部门则依托救助站设立家庭暴力庇护所,为无家可归的家暴受害者提供临时性救助;司法行政机关为遭受家暴、符合援助条件的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法院为家暴受害者及时下达人身安全保护裁定书;检察院成立家庭暴力维权岗,最大限度保护家暴受害人合法权益等。
按照该《实施意见》,每个区县(自治县)家暴投诉点组建率今年须达到90%,明年达到100%,家暴事件(案件)办结率要在90%以上。据介绍,我市已经将反家暴工作作为全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到各区县(自治县)平安重庆建设暨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综治维稳目标考核体系。市综治委还将邀请市人大代表对该《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调研视察,督促落实,并及时反馈区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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