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店征税说来就快来了。记者昨日获悉,国税总局等八部委联合发文要求,规范电子商务纳税管理,促进网络(电子)发票与电子商务税收管理的衔接。今年将在北京、上海、青岛等22个省市开展网络(电子)发票应用试点,重庆名列其中。
另外,重庆市地税局昨日透露,目前正根据相关要求,制订电子商务涉税管理方案。
网店征税取得进展
在网上购物,没有发票,已是市场默认的潜规则。不过这个规则近期有望被打破。近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八部委发布《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税务总局、财政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及各示范城市,研究完善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制度,在相关示范城市组织开展试点。
对此,我市经济学博士曹华分析认为,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有较大差别,在中国发展时间不长,有的秩序还比较乱,职能部门监管还有真空,8部委的“通知”,主要是在电子商务比较成熟的城市试点。
眼下,网络商铺大多没有实体店及工商注册执照,并不涉及到任何税收问题。通知强调,要规范电子商务纳税管理,促进网络(电子)发票与电子商务税收管理的衔接。这表明在电子发票走出实质性一步后,一直在流传的网店征税有望取得进展。
网商做好心理准备
前不久,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马云称,网商需要时刻做好收税的准备。目前暂不清楚国家具体何时开征,但淘宝正努力把税收的期限和额度适当放缓。“暂不征税是社会给网店的红利,不能将此视为理所应当。”马云表示。
从法律角度来说,并没有排除对网店征税这一项。那么,为何迟迟没有开征呢?专家认为:个人网店作为一个新兴事物,当时制订税收政策时或许没有考虑这方面的问题,另外从征管上说,以什么为依据来征税还不是十分明确。
网店对此看法不一
对网店征税之说,最为敏感的是小型网店主。一位在淘宝网上全职经营服装店的店主说,网店由于竞争激烈,大家都把价格压得很低,所以利润也很低,虽然营业额不错,每月纯利润也就1000元左右。他担心的是,网店征税后,成本就会增加,开店人数可能减少。另一位网店主也表示,低成本是网上开店的优势,如果成本增加,很多网店难以存活。如果要征税,最好可以按网店大小,制订不同的征税额度。
不过,一些店主还表达了不同的意见。在淘宝上做食品生意的重庆人何先生就说,自己欢迎网店征税,因为通过征税可以规范网上经营,避免恶性竞争,那些不规范商家就被排除在外了。
可能出台优惠政策
对此,经济学博士曹华认为,8部委的文件对税收这块,跟经营者利益最相关,政府出台政策肯定是为了促进产业健康发展。她说,去年市政府出台了《重庆市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有关优惠政策的通知》,里面就有好多税收优惠政策,还有人才扶持政策、财政扶持政策、金融保障政策等。而且,目前国家正在大力扶持小微企业,对于小的网店来说,也应是扶持对象,因此在税收上应该会优惠。
网店征税存在三大难题
网购电子发票虽然年内就要试点了,网店征税也步步逼近。不过,有专家分析,网店征税仍存在三大难题。
难以鉴别开店目的
在之前的“北京模式”中,要求凡以营利为目的的电子商务经营者都须登记注册,而事实上,如何鉴别个人网店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却一直存在争议。拍拍商城店主流云说:“如果价值500元的东西我打折卖200元,算不算以营利为目的呢?目前淘宝、拍拍上很多商品价格都远低于实际价值,应该怎么确定营利的标准呢?”
难以确定税费依据
网络商店交易,很多时候只通过网络留言、QQ联系,快递发货,大多数商品根本不开具发票或收据,一个月或一年的交易信息很难被管理机构掌握,因此根本无法确定其营业额及利润,给按正常渠道征税及制定征税标准带来了困难。因此,主动纳税、提供发票单据的网店商家基本上少之又少。
难以进行具体操作
怎么收,由谁来收,收多少,都是问题,不是一个地方就能解决得了的。如果按照现有的税法法规来针对发生在互联网上的电子商务交易行为进行征税,操作难度很大。比如管辖权认定、纳税主体界定、商品来源地确定、个人交易行为界定等等。
同时,网上交易收税不能单单依靠简单的工商登记,后台关于注册渠道、人力、财力等投入都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目前,业内普遍还认为,因为不少网商并未在工商管理局登记,收取相关税费缺乏依据。
网友观点>
我心飞扬:征税意味着卖家会把税负转嫁到消费者头上,淘宝店的价格优势就会消失。
翟小姐:要说涨价是肯定的,我习惯买的那几家网店,这几年的价格也是在逐渐提高。征税之后,不知道掌柜们会把多少成本转嫁到我们身上,会不会出现搭车涨价的问题。
@云之君:不冤枉吧,凭什么网店不用缴税?否则对实体店来说也太不公平了!我支持网店征税!
@xiongds:税收是任何国家都有的,缴税是公民的义务。网购东西便宜,应该从自己经营活动内部想办法,挖潜力,不能寄希望于不缴税、少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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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支付必须承认数字签名的有效性
对于网上支付来说,必须承认数字签名的有效性。昨天,一业内人士表示,我国以图章为支付指令有效性的传统做法,显然已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银行结算办法》、《票据法》及相关法规需要尽快修订,以利于重庆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
网上支付通常涉及三方,即消费者、商户和银行。银行通过传统的支付清算网络完成支付授权和支付获取。目前国内已有101家已获第三方支付牌照公司。由网上支付所引起的银行之间的清算和结算也是通过传统支付清算网络来完成的。因此,现行支付系统是实现网上支付的基础。
目前网上支付机制主要包括银行卡支付、电子支票、电子现金和微型支付系统。网上支付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安全问题,根据对网上支付使用情况的调查显示,目前网民不使用网上支付的原因,最主要是因为担心安全,其次是个人隐私,以及注册麻烦和不太习惯使用这些工具等因素。安全问题已经成为影响网上支付发展的主要因素。其次是金融监管问题。
他山之石>
国外网店也要缴税,看看他们怎么做的
在其他电子商务更加发达的国家,在网络上开店铺基本上都是要收税的。不少国家还通过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征税进行了界定和保障。那么,国外的网店是按照什么标准和依据征收的呢?
日本:百万收益才报税
日本的《特商取引法》规定,网络经营的收入是需要交税的,而且确实有一些日本人在按照法律纳税。据统计,日本年收益低于100万日元的网店,大多没报税,而年收益高于100万日元的,店主却大都比较自觉地报税。
英国:与实体经营一致
2002年8月,英国《电子商务法》正式生效,明确规定所有在线销售商品都需缴纳增值税,税率与实体经营一致,实行“无差别”征收,分为3等,标准税率(17.5%)、优惠税率(5%)和零税率(0%)。根据所售商品种类和销售地不同,实行不同税率标准。年销售额超过5.8万英镑,则必须到税务部门进行增值税登记。若未超过,则不作硬性要求。
美国:虚拟商品不征税
美国在1998年通过了《互联网免税法案》。该法案最简单、最基本的原则就是:虚拟商品(比如软件、音乐)不应该被征税,但一般商品都需按照实体经营标准纳税。该法案适用期3年,后来两次延期,直到现在还在沿用。不过美国高等法院作出判定,凡是公司实体不在某个州的,消费者通过网上订购发生买卖,则该州不得对这家公司征收消费税。
澳洲:按产品价格定税
在澳大利亚开网店,收费收税是不可避免的。个人开网店,需要向网络平台缴纳登录费、交易服务费等。卖家在网店里每放一个新产品,就要交一笔费用,收费标准依产品的价格而定。成交后,还要交成交价格2%~5%的交易服务费。使用第三方支付系统时,也需要交手续费。小本经营的个人网店通常不需要报税,除非交易额超过1000澳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