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好公仆”表彰大会举行 150人获荣誉称号
发布者: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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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02-16 15:10
昨日下午,我市举行人民好公仆暨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先进表彰大会,渝中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民警王静等150人荣获首届“重庆市人民好公仆”称号。他们将纳入每5年评选一次的“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后备库,成为全市公务员学习的榜样。
据了解,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全市公务员100%参与“人民好公仆”教育实践活动,95%以上完善了岗位责任书。全市机关干部与近20万户贫困家庭结成“亲戚”,帮扶钱物上亿元;10万名机关公务员“大下访”,财政投入96亿元解决信访问题20.8万件,600万百姓受益。由于活动特色鲜明、开展扎实,我市被确定为全国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5个联系点之一。
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为树立典型,营造浓厚创先争优氛围,市委组织部、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务员局等部门联合组织开展“重庆市人民好公仆”评选,每年评选一次,评选对象要求在全市工作5年以上的在职公务员(包括参公管理人员)中产生。
昨日表彰的首届“重庆市人民好公仆”中,既有徒手接住轻生女的民警王静,也有16年装订6000册带血丝档案的档案人刘维红,他们绝大多数都来自基层一线。“此次表彰的重点是执法一线、服务窗口等单位以及长期在条件艰苦的地区和岗位工作的人员,处级干部比例低于20%。”市公务员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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