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你儿子的班主任,你儿子生病了,急需用钱,请把钱汇到**账号上”这样的电话,您接到了可千万多个心眼。昨日,江津区人民法院向记者披露了一起专门冒充教师诈骗学生家长钱财的犯罪团伙案,杨红波等4名被告人因犯诈骗罪被分别判处3至4年不等有期徒刑。
2011年3月3日8时许,杨红波伙同向兴权在福州市晋安区福国花园小区411号租赁房内,用手机给贵州省天柱县的潘某打电话,冒充老师谎称潘某儿子在学校生病急需用钱,要求潘某赶紧向指定的账户汇款用以治病。潘某信以为真,随后便向该账号汇款人民币2000元。不久,二人以同样的手法实施诈骗,给江津区白沙镇的李某打电话,称其儿子患急性脑膜炎,骗取钱财7000元。据统计,在2011年3月份期间,杨红波、向兴权先后伙同朱小龙、谭勇、杨洪荣(另案处理)等人实施诈骗7次,诈骗金额达6.7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杨红波、向兴权、朱小龙、谭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民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故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