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将逐步纳入医保范围 人人享有康复服务
发布者: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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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02-09 15:19
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将逐步纳入医保范围,这是记者昨日从市残联“十二五”康复工作会上获得的消息。
据市残联相关负责人透露,今年我市拟出台《关于将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实施办法的通知》,下肢假肢、矫形器、助听器、电子耳蜗、助视器等过去未被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医疗康复项目将被纳入基本医保报销范围。
据了解,“十一五”期间,我市康复机构建设不断加强,通过实施一批重点康复项目,共有55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服务。全市36个区县(自治县)成立了视力残疾、听力语言残疾、智力残疾、肢体残疾、精神残疾康复指导中心和残疾人辅助器具供应服务站等康复技术指导机构,全市康复覆盖面不断扩大,已初步形成了覆盖全市的残疾人康复覆盖网络。
2012年,我市将以初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为目标,推进残疾人康复政策保障体系和残疾人康复体系建设。该负责人介绍,首批即将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适用对象为:已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医疗基本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并需进行医疗康复及训练的参保人员;需适配辅助器具的持证残疾人;0—6岁需抢救性康复的残疾儿童以及听力残疾儿童。因车祸、摔伤等突发事件致残的未持有残疾人证人员,须及时到市残联办理残疾人证后再申请相关医疗费用报销。
目前,《通知》中医疗康复项目的具体报销比例、流程仍在审议、修改阶段,最终细则有望在今年下半年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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