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医院因使用过期医疗器械被罚款 分别罚款8000元
发布者: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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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02-02 14:35
医疗器械也有有效期,一旦过期就不能使用,却有医院仍在使用。昨日,记者跟随沙坪坝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对辖区医疗机构开展医疗器械专项检查,发现有两家医院使用一次性输血器等过期医疗器械,有的甚至已过期一年之久。目前,两家医院分别被罚款8000元。
记者在现场看到,当执法人员打开某医院手术室治疗台抽屉时,发现有1根一次性使用呼吸道吸引导管、2根一次性使用吸痰管已超过有效期。在口腔科治疗台上,还有一瓶已开封的过期聚羧盐水门汀。
“这是用于口腔粘结的,从摆放来看,医院仍在使用。"沙区食药监局有关人士说,在另一家医院还发现了齿科藻酸盐印模材料、一次性输血器等9种过期医疗器械。
经调查,这两家医院相关工作人员没有对使用的医疗器械进行有效期管理,更没有及时清理超过有效期产品,对自己使用的产品超过有效期几乎全然不知,导致有的产品超过有效期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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