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名84岁的老人有6个
子女,被这几个子女轮流照顾。但是春节期间,因为子女间的分歧,老人本该到小女儿家赡养,小女儿却不接纳。老人只好在小女儿家门口楼道上睡了4天3晚。目前,老人已经被冻得病倒住院。几个子女都不愿意去接父亲回家。(1月30日新华网)
八旬老父被6个子女拒之门外,露宿楼道过年,冻伤了身体,也“冻伤”了孝心。在物质充裕,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的今天,子女们为了逃避尽孝的责任,竟然如此虐待年迈的父亲,亲情的冷漠,道德的沦丧,令人不寒而栗。这起寒心事件的发生,不仅亵渎了春节亲人团聚的主题,也折射出当今某些人完全丢弃了中华民族传统的孝道文化。
在中国,孝的观念源远流长,甲骨文中就已经出现了“孝”字,早在公元前11世纪以前,华夏先民就已经有了“孝”的观念。《诗经》中则有“哀哀父母,生我劬劳”、“哀哀父母,生我劳瘁”的咏叹。而关于敬老、养老的专门史料记载则可以追溯到三千多年前。孝道文化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奉养”,即赡养父母。“生则养”,这是孝敬父母的最低纲领。儒家提倡在物质生活上要首先保障父母,如果有肉,要首先让长辈吃。孝道强调老年父母在物质生活上的优先性。
然而,在当今社会,物质基础的丰厚与孝道文化的缺失,形成了极大的反差。人们在追求自身物质享受的同时,却越来越忽视了对父母物质生活和生老病死的基本保障。特别是“80后”的年轻一代,在激烈竞争之下,一些人过度自私,突出自我,只求向父母索取,不言感恩;只求继承父母的财产,不愿承担起赡养父母的责任。八旬老父春节无家可归,6个子女为不尽孝相互推诿,就是一个典型的例证,更是一个反面教材。
由此可见,重建与现代文明社会相适应的孝道文化,对融合代际关系,实现家庭和睦,营造孝亲敬老的良好社会氛围,发挥贤孝文化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显得尤为重要。如何引导子女恪守孝道,肩负起“奉养”之责,让丧失了劳动力的老人活得幸福,去得有尊严,这是一个重要的社会课题。(汪昌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