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到16日,我市迎来春运第一个客流高峰。为保障旅客合法权益,市物价局在昨日举行的价格政策提醒告诫会上表示,客运经营企业、汽车站、火车站、机场不得擅自提高票价,违者最高将罚款200万元。
市物价局价检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以往市民反映的问题集中在汽车客运乱涨价,强搭保险等方面。市物价局提醒告诫各交通运输部门应按照自愿原则,严禁强行搭售保险,同时严格执行规定票价标准,必须在售票大厅醒目位置公示票价,不得擅自提价。
据悉,为进一步规范价格秩序,市物价局将对主城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开展价格大检查,检查时间初步定于本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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