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市城乡建委获悉,由该委编制的《公共租赁房设计标准》,日前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审核,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
该标准要求,重庆公租房建设标准遵循公交支撑、职住平衡、配套完善、环境宜居的原则。其中,公租房项目的容积率(项目用地范围内总建筑面积与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值)为3.5-4.0;绿地率不能低于30%。
据悉,我市公租房项目的体育设施包括乒乓球台、羽毛球场、健身路径、儿童游戏场、篮球场、室外综合健身场等。商业设施包括银行、邮电、综合超市、便利店、餐饮点、农贸市场等。其中,农贸市场每千人不小于80平方米。
停车位的配建标准也有不同,住宅按100平方米0.34辆配置,商业按每100平方米1辆配置;除商业外其他公共建筑,每100平方米按0.7辆配置。公租房项目要设置公交首末站,1万人居住的公租房小区,公交首末站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
公租房小区应设有幼儿园、小学,让居民子女就近入学。幼儿园规模每处不大于18个班,小学的规模为24-60个班。
值得一提的是,我市公租房设计标准遵循老龄化社会住宅设计通则。这个标准规定,老年人住宅日照不低于冬至日两小时的标准;入户空间要有坐凳、扶手安装的空间,老年人累了可以扶一下或坐下休息;老年人卫生间按如厕、沐浴、漱洗等不同功能分室设计;户内要安装紧急报警求救装置,方便老年人突发疾病时按键求助;老年人成套住宅在公租房小区中的比例,不能低于2%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