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备受关注的司机碾死交通辅警案一审宣判,市五中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年安平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2011年8月30日17时许,年安平驾驶载有货物的晋M63370货车,行驶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大道往成渝高速路方向匝道口时,不按交通标示路线行驶,也不服从现场交通辅警李代福的指挥,强行驶入成渝高速路方向匝道。李代福见状追上货车,欲阻止年安平驾车继续前行,其间李代福身体与货车右前、外侧接触并与货车一起前行。为摆脱李代福的阻拦,年安平无视他人的生命安全,仍继续驾车前进,导致李代福被该车碾压死亡。
案发后,年安平在现场拨打110电话报警,民警赶到案发现场将其捉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