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黑老大”李慧明为了撑场子、抢生意,竟纠集刑释人员购买“微冲”。昨日,记者从开县法院获悉,11月底,该涉黑团伙一审宣判,“黑老大”李慧明被判刑19年,并处罚金500万元,15名“马仔”全部获刑。
纠集刑释人员发工资
李慧明今年41岁,奉节永安镇人,拥有奉节县朱衣镇牛马槽煤矿、三道拐采石场等产业。2003年,李慧明的牛马槽煤矿与代云国开设的无证小煤窑因煤炭资源问题,多次发生纷争,李慧明感到需壮大自己的势力,巩固自己的利益。
2004年初,李慧明结识了刑释人员罗马建、沈乘东及饶仕贵,于是刻意拉拢3人。为更好地笼络、控制手下,李慧明还给团伙成员发“工资”。
此外,李慧明以其经营的牛马槽煤矿、奉节碧海皇宫大酒店、奉节三道拐采石场、重庆富有夔州花椒种植有限责任公司为幌子,以商养黑;7年来,在奉节县朱衣镇形成了以李慧明为组织领导者,以罗马建、饶仕贵等为骨干,以沈乘东、易洪明等人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让骨干买“微冲”扎场子
2004年7月,团伙成员罗马建因伤害他人逃至成都,为壮大组织势力,他与老大李慧明商量买枪,李慧明同意后,先后给罗某汇去5万元。
罗马建在成都青羊区一宾馆从易某(另案处理)处,以3.5万元购买仿微型冲锋枪一支、子弹12发,带回奉节县并多次使用。后来,该枪被奉节警方查获。罗马建因持有该枪,于2006年4月被奉节县法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刑1年8个月。
据检方指控,李慧明团伙依仗黑恶势力,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涉足经济领域,随意殴打、恫吓他人,动辄组织上百人聚众闹事。2005年6月,团伙一成员的哥哥与杨某发生纠纷。为给朋友帮忙,罗马建持仿微型冲锋枪赶到现场,吓唬杨某等人,并在现场开了一枪,迫使对方就范。
黑老大被判19年罚金500万
今年7月27日至7月29日,开县法院开庭审理李慧明团伙16名被告人涉黑案,11月底,此案一审宣判。开县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慧明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非法买卖枪支罪等9项罪名,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9年,并处罚金500万元;一审判决罗马建等15名被告人,分别犯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买卖枪支罪等,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至有期徒刑17年不等的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