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联副主席解读“共富典范”新标 称更有助于优中选优
发布者: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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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1-12-12 14:39
目前,首届重庆“同心奖•十大共富责任民企”、“同心奖•十大共富典范人物”评选进入第二轮公众投票和专家评审阶段。如何确保评选出的企业和人物更具典范作用?组委会特别对评选标准进行科学、严谨的补充修订。日前,重庆市工商联副主席陈健对新标准进行全面解读。
细化评选标准 严格评出“共富典范”
“紧扣‘缩差共富’这一社会命题,我市高规格举办‘同心奖•十大共富责任民企’和‘同心奖•十大共富典范人物’评选活动,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评选出一批可信、可敬、可学的企业和个人。”在听取首届“同心奖•十大共富典范人物”评选活动情况汇报会后,市委常委、统战部长范照兵作出指示。
陈健表示,评选活动要从我市现有的20万民营企业中优中选优,挖掘出真正的典型,一方面是党和政府对于他们践行“缩差共富”贡献的认可,同时也希望通过树立和表彰这些共同典范,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作用,更好推动全市民企积极投身“缩差共富”实践。因此,评选标准这把标尺就要更有高度、广度,并且更要科学、严谨地细化到每个“刻度”。
陈健介绍,在新修订的标准中,“十大共富责任企业”和“十大共富典范人物”各有五条评选标准,新标对参评企业和个人的要求更全面,更有助于选出堪称典范的企业和个人。
此外,组委会又针对每条标准细化到具体内容,每条标准都有少则两项、多达五项的详尽要求。
评责任民企首重发展 还需践行“传帮带”
“评责任民企,就是要用他们的成功经验号召人、用他们的雄厚实力帮助人。”陈健表示,评选责任民企的第一条标准“调结构转方式,积极谋求发展新路”首先就是强调发展,不断发展壮大的民企可以提供更多就业岗位、为市场提供更多产品、多缴纳税收,关键还在于更有能力献爱心、做贡献。
而在新标中新增“实施带动战略,积极助推微企发展”内容,陈健解读称,这条标准契合市委市府作出的“共富十二条”中关于助推微企发展的重大决策。
他表示,评选出的责任企业要践行好“传帮带”,即向微企传授成功经验、通过自身产业链帮助微企拿到订单、带领微企走自主研发之路抢占市场份额。
此外,评选责任民企的标准中还详尽列出“确保员工利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光彩事业”、“ 企业文化浓郁,组织机构健全”等条款。
评典范人物需具新渝商精神 践行共富行动
“对共富典范总的要求就是政治上有觉悟,经济上有实力,社会上有影响,对国家有贡献。”陈健称,在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三届九次全委会精神时,整合统一战线实施“五大同心工程”和“十大共富行动”资源和优势,结合正在推进的“共富十二条”,在全市非公有制经济领域提出了助推缩差共富的“十大行动”,也将之作为新修订的共富典范评选标准的直接表现。
在共富典范评选新标准中首先强调要体现“重信重义、自强不息”的新渝商精神,同时要以身体力行发展微企、促进创业,并且积极弘扬“光彩”、参与慈善。在新标中还列出“红岩感恩、关爱弱势”的内容,旨在引领成功非公经济人士感恩国家、社会给予让草根健康成长、小树变大树的良好氛围,同时也激励渝商们更奋发图强、回馈社会。
共富典范新标之一的“创新思路、助推‘两翼’”不仅是参评门槛,更为企业家们指出今后发展方向。陈健表示,重庆城乡贫富差距较大,农村经济不能掉队掉得太远,成功企业家们在享受到国家先富的政策后,应反哺农村,鼓励他们到“两翼”地区去发展,利用先富带动后富,而这些较落后地方也会为企业家们创造出更多更大发展机会,可实现共生共荣的双赢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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