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他人骗保最高可获奖励5000元 举报人均需实名举报
发布者:重庆
我要编辑
推荐进入论坛
进入我的随笔
时间:2011-12-09 14:51
去年,重庆市城镇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和支出分别达到394亿元和338亿元。为了加强社会监督,昨日,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出台《重庆市举报骗取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奖励暂行办法》,凡举报案情重大且一次性追回社会保险基金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市民,可一次性获得5000元奖励。
即使没有追回社保基金,只要查证核实,相关部门均会根据举报人贡献大小和查证属实金额给予适当奖励。具体规定如下,骗保金额在1万元以下(含1万元),举报奖金200元;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含3万元),举报奖金500元;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含5万元),举报奖金1000元;5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含7万元),举报奖金2000元;7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举报奖金3000元。
同时,只要对可能造成社会保险基金损失,因举报人举报而被有效制止的,都将给予奖励100元。
举报人均需实名举报,举报事项涉及举报人自身权益或者举报人对社会保险基金负有管理、经办、监督等法定职责的,不适用该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