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业内颇有名气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最近惹上麻烦了。两位股民因听信该公司的荐股报告而大幅亏损,昨天委托律师给天相投顾发出律师函,要求对其炒股亏损给予经济赔偿。如果两股民索赔成功,将成为国内此类维权中的首例。不过,面对记者采访,天相投顾选择了回避,没有做出回应。
听信荐股报告 两股民大幅亏损
代理该案件的北京市问天律师事务所张远忠律师是业内知名证券维权律师,他告诉记者,天相投顾2011年3月9号发布名为《彩虹股份(600707):2010年实现扭亏为盈》的研究报告,其中对彩虹股份给出了“增持”评级,天相研究人员到华鑫证券做荐股报告会,在会上力荐彩虹股份,王某、夏某作为华鑫证券客户参加了报告会并相信了荐股人员的推荐,然后买了彩虹股份。没想到,最后两人分别亏损了17余万元与6万余万元。
张远忠表示,两位股民的亏损与研报不实有关,根据《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发布证券研究报告,应遵循独立、客观、公平、审慎原则”,“证券分析师应当对证券研究报告的内容和观点负责,保证信息来源合法合规,研究方法专业审慎,分析结论具有合理依据”。而天相投顾所做的这份报告,存在重大过错。受两位股民的委托,他昨天已向天相投顾发去了律师函,要求天相投顾对研报不实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给两位股民给予赔偿。如果天相投顾接到律师函后10日内不赔偿王某等人的损失,他将采取进一步的法律行动。
报告多正面描述 仅一句提示风险
这篇引发纠纷的研究报告到底写了什么?
记者上网搜索了一下,分别在天相投顾的公司网站和新浪网上都找到了这篇研究报告。其中,天相投顾公司网站上的这篇报告需要用户注册和登录密码才能全部看到,而新浪网上则全文都能看到。根据两个网站的综合信息,这篇研究报告应该是该公司家电行业组研究员所写。
在这篇研究报告中,记者看到充满了对彩虹股份的正面描述,比如:“公司主业已从彩色显像管转型为液晶玻璃基板业务。液晶玻璃基板在全球只有美国康宁和日本三家公司可以生产该产品。”“随着国内高世代液晶面板线陆续投产、液晶玻璃基板高速增长,我们看好公司新业务前景。”“公司稳居‘中国第一、全球第二’的市场地位。”“预计公司2011-2013年的每股收益分别为0.60元、1.19元、1.57元,按3月8日股票价格测算,对应动态市盈率分别为26倍、13倍、10倍。”
而在这篇上千字的研究报告中,记者只看到一句提示投资风险的话:“液晶玻璃基板订单低于预期,产品价格有剧烈下跌的风险。”
律师称报告严重不实 用诱惑性表述误导股民
张远忠表示,正是这些溢美之词误导了两位股民,并引起两位股民如此强烈的反应。
他告诉记者,天相投顾对彩虹股份做出“增持”评级结论不客观、没有合理依据。根据天相投顾的研究报告:彩虹股份2010年营收依然依赖彩色显像管业务,液晶玻璃基板和OLED产品未形成收入,也基本未贡献利润。而“2011年彩管市场将继续下滑”,但天相投顾认为彩管业务量的下降可以由液晶玻璃基板和OLED产品的业务量上升来弥补。但天相投顾又说液晶玻璃基板和OLED产品是公司的新业务,销售情况好坏仍不确定。
张远忠还指出,天相投顾报告中有严重的不实信息。比如报告中论述彩虹股份“主业已从彩色显像管转型为液晶玻璃基板业务”,但是事实并非如此,彩虹股份在2011年的主业务量仍将会是彩管业务。
天相投顾报告中还有严重的误导性信息:报告中说液晶玻璃基板“全球只有美国康宁和日本三家公司可以生产该产品”,“彩虹股份已经真正成为全球第五家,国内第一家液晶玻璃基板生产企业”。这些诱惑性表述误导了投资者,其实全球只有五家企业可以生产液晶玻璃基板,彩虹公司是第五家,也就是说是全球最后一家。
业内称索赔很难 律师充满信心
“要求证券咨询机构对其发布的不实研究报告所导致的亏损给予经济赔偿,这恐怕是国内第一起,之前还真没听说过。”昨天,南京一券商分析师如此表示,但是,对于这两位股民能否索赔成功,他的回答是“很难”,因为这里面的情况很复杂,而且没有先例。“现在网上的研究报告满天飞,真假也很难辨认,凭什么说就是听信这家的报告而不是别家的报告而亏损呢?”
但张远忠充满信心,他告诉记者,他已掌握充分的资料证明两位股民是受到了天相投顾的荐股报告的误导,比如华鑫证券北京车公庄大街证券营业部“讲座通告”、《每日晨报摘要》、《鑫北京投资早餐》(“重点股票关注”),以及两位股民的股东账户卡、股票交易记录等。
昨天16时左右,记者就此事致电北京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要求采访,电话辗转公司咨询、客服、总机等多个部门后,最终联系上法律部,不料,对方以采访未得上级领导授权为由拒绝。记者 陈春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