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早上7点50分,沙区三角碑转盘。一辆喷涂了黄色醒目车身的幼儿园校车在湍急的车流中等待,直到交巡警过来“解围”。
自甘肃正宁县校车事故发生以来,校车安全的话题迅速升温,其中校车在行驶过程中的优先通行权,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校车的优先通行权应该包含哪些?该如何保障?本月28日、29日,记者对此展开调查。
跑了不到一公里却停车等待3次
28日早上7点30分,记者坐上沙区土湾街道某幼儿园一辆校车。
这辆车牌为渝A61525的金杯校车从土湾街道农场湾社区出发,车上已有3个孩子,司机准备到磁器口再去接另外8个孩子。
校车行至汉渝路立交附近时,两辆私家车从左右两侧同时超越校车,校车司机黄师傅慌忙减速。这时,一辆公交车从车站内左转出来,挡住了校车的去路,校车只好停车等待。来到沙滨路口时,两辆出租车从汉渝路马蹄形下穿道快速驶出后强行变道,校车又只好停在原地等待。
校车来到金沙港湾小区附近时,小区私家车正大量驶出,校车第3次停车等待。此时,该校车总共行驶了还不到一公里。“我们载着小孩,只能让,不敢抢。”黄师傅说。
校警用身体挡住车流为校车让路
校车停靠上下学生时又会有怎样遭遇?29日8点20分,记者来到了土湾街道慈幼幼儿园,校警王警官正招呼停靠在幼儿园门前的两辆私家车赶快开走,给校车腾出停靠的位置。
3分钟后,一辆车牌为渝ANV028的校车停靠在幼儿园旁,还没有等孩子全部下车,后边的私家车主就不耐烦地按起了喇叭。一辆“比亚迪”还大展“技术”,比着自己轿车的宽度急切驶过。王警官连忙招呼,以免发生危险。
6个孩子都下了校车,师傅连忙调头,准备出去接第二趟。这时早就等得不耐烦的私家车主开始纷纷超越该车,校车师傅只好在原地等待。无奈之下,这名老校警站在了马路中间,用自己的身体作为屏障,终于为校车创造一个调头的机会。
“就为抢那点时间,尊老爱幼的美德什么都抛在一边了!”王警官说,几乎是每天,他都要用如此“悲壮”的方法,来确保坐校车学生的安全和校车的正常运转。
落实校车优先通行权亟待法律支持
校车受到如此“礼遇”,落实校车的优先通行权已迫在眉睫。
但面临的困难还不少!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1款的规定,拥有机动车优先通行权的车辆只有四种: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抢险车。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副教授唐尧说,要想让校车享有优先通行权,目前没有法律依据。“当务之急是尽早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修订。”
但是,校车的优先通行权和警车、救护车、消防车的优先通行权的内容有明显不同。唐尧分析,例如警车、消防车,他们的优先通行权是在执行紧急任务时才具有,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拉响警报执行公务的警车、消防车可以逆行、闯红灯等。“但是校车不行”,他强调,校车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隐患将更大,“这也有违立法保障校车优先通行权的初衷”。
因此在修订法律时,确定校车优先通行权的内容十分关键。长期从事沙区校车资质审核和管理的沙区交巡警支队副支队长贺运灵说,他认为校车的优先通行权至少应该包含两点:在行驶过程中,其他车辆不得超越且必须与校车保持固定车距;校车在学校附近停靠时,机动车必须限速或停车,待校车上的学生下完为止。
重庆交通大学交通工程研究所所长刘伟博士则认为,校车可参照公交车的优先通行权,在施划有公交车专用车道、快速公交车道上,应该允许校车通行。另外,在划分有大小型车道的道路上,应该允许校车通行小型车道。“定位为特种车辆、其他车辆注意避让、严禁其他车辆冲撞,这三点应该成为校车优先通行权的核心内容。”他说。
人大代表建议:让校车“醒目”起来
对于校车优先通行权,市人大代表邓明鉴认为,不光从法律层面予以保障,还应该让校车具备“醒目”的专用标识,让所有的交通参与者,能够在茫茫车流中清楚地辨识校车,从而礼让校车。
他注意到,美国的校车上有一个写着红色“STOP”字样的标志牌,只要司机亮出标志牌,校车前后各25米的车辆要全部停下,甚至对面车道的车也要停下,不然将面临重罚。
受到启发,邓明鉴认为,除了立法保护,还应该让校车有一个醒目的标志。借鉴洒水车播放乐曲提醒路人的实践,也可以让校车在通行时通过播放歌曲的方式,让其他交通参与者意识到校车的存在。
刘伟也认同邓明鉴的观点和建议。他说,校车除了车身和外观,应该有其独特的标识,让行进中的校车播放轻快歌曲的形式提醒,“这会让更多的交通参与者引起重视,并自觉地遵守交通规则,维护校车的优先通行权”。
“优先通行权本质上不是特权”,唐尧最后说,在其它车辆让行校车时,校车也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他提醒说,学生上学放学不是搞特殊化,更不能因此误导了学生的观念。他认为,通过倡导校车的优先通行权,目的是营造一个全社会关心下一代成长,敬老爱幼、相互礼让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