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28日,我市便开始试点征收房产税。按相关文件,今年的房产税纳税人应于10月底缴清。据《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责令限期缴纳个人住房房产税的通知》显示,在我市应缴纳房产税的3000多名高档房房主中,有13人未缴税款。昨日,市地税局发出“最后通牒”:本月25日前缴清税款,否则,将依法采取提请阻止出境、媒体曝光、交易限制、银行扣款等措施追缴税款。
欠款房主多在巴南南岸
今年1月28日,我市出台《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行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要求房产税征收日期为每年10月1~31日。昨日,据市地税局发布的《关于责令限期缴纳个人住房房产税的通知》表明,至本月22日,仍有13名高档房房主未缴税款。地税局方面表示,未缴纳房产税的应在本月25日前,主动向应税住房所在地的地税机关申报缴纳。
早在今年8月底前,地税局就针对我市3000多套存量高档住房展开房产税征收工作,并将应税住房的坐落地址、计税依据、应纳税额、申报期限等通过直接送达、邮寄、公告等方式通知纳税人。
在公布的13人中,多是别墅等高档房房主,且多集中在巴南、南岸两地。这些人欠了多少房产税?市地税局表示:具体欠款额度暂不便公布,但每个户主的应缴税款在8月下发的《通知》已有明确说明。不过,我们可做一个估算,假设一套300平方米的高端别墅,每平方米售价为1万元,扣除可享受180平方米的免税面积外,按0.5%税率计算,应缴税款为6000元。
不缴清税款将被阻止出境
如在本月25日前,仍未缴纳房产税将受到何种处罚?地税局方面称,将依法采取提请阻止出境、媒体曝光、交易限制、银行扣款等措施追缴税款,并按规定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按相关法律规定,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除补交税款外,还将缴纳滞纳金。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期加收税款0.05%的滞纳金。以拥有一套价值300万元、面积300平方米的房主拖欠房产税为例,如其拖欠税款100天,所缴纳滞纳金为300元。同时,税务机关还可处以税款总额50%~500%罚款。如欠税者应缴6000元房产税,那么,其面对的罚款则可能为3000~30000元。
地税局方面表示,按《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内仍未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并且还将阻止纳税人出境,如需出境,则先结清税款、滞纳金,或提供担保。同时,税务部门还将通过新闻媒体对欠税的纳税人定期公告,并将欠税信息传递给国土房管部门,由国土房管部门对欠税住房予以交易限制。交易限制待纳税人缴清税款后方可解除。
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发布报告:
部分房企负债率达七成
据法制晚报消息 目前,房地产行业的投资依然维持在高位,短期内调控政策要退出难度很大。
昨日上午,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发布“中国企业竞争力报告”,报告显示,全年的住宅价格将实现稳中有降。
今年1~7月,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年资金来源47852亿元,同比增长23.1%,其中国内贷款8018亿元,利用外资500亿元,而企业自筹资金则达到19293亿元。
结果显示,信贷调控政策明显,国内贷款增速已经下滑至接近2008年调控时的低点水平,自筹资金增速持续上涨,成为资金来源的重点。
预计随着行业调控的深入,调控效果将逐渐显现,资金进一步紧张,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意愿下滑,投资进度将会放缓,也将影响到房屋新开工面积的增速。
报告显示,截止到6月底,房地产上市公司经营状况明显减弱。
存货周期和总资产周转率继续在下降,且同比加速分别下降了26.21%和18.10%,而年初时只是同比下降7.58%和4.51%。
调控下企业分化已经出现,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明显转弱,销售增长受限,资金和管理等成本不断加大,销售量增长和价格的增长出现回落已经无法避免。
上半年,这些企业的资产负债率达到了71.27%,不少中小房地产企业面临很大的经营困难。
资深房地产专家谢逸枫表示,在限购城市不断发力,信贷紧缩及销售成交不断下滑等调控力度继续加深的多重压力下,部分大房企显然丧失硬扛的心理勇气。但是,开发商前10个月的销售业绩和手上资金及银行贷款足够开发商扛到年底,缺乏房价下降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