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召开的市政府第1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案)》。该修订案适应我市城市发展建设的规划管理新要求,注重融入以人为本的城市设计理念,突出对城市公共空间的保护,重视城市风貌的控制和引导,力求进一步彰显重庆“江城”“山城”特色。
市长黄奇帆说,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是塑造城市形态的内在灵魂,决定了今后重庆城市的形态。高水平做好城市规划,要重点考虑做好这几个方面:一是城市的整体布局规划,城市布局的好坏,将决定城市的整体结构和整体功能,布局得不好,会造成人群钟摆式流动,引起城市不必要的交通量并造成拥堵。二是每个居民组团都要有完善的配套,包括产业配套,商业、教育、卫生、文化的配套,以及交通和市政公共基础设施的配套,配套完善了,才能为城市居民提供生活的便利。三是要打造一个绿色、环保、低碳的生活环境。四是要规范各种建筑设计。今天审议的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就是关于各种建筑设计规范的,对建设用地、建筑间距、建筑退让、公共空间,市政及管线等都做了很具体的规定,这些规定决定了我们城市今后发展的形态。可以说,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在城市规划、城市设计和建设项目实施规划管理中具有宪法意义,所有城市规划和建设活动都要照章办理,不以长官意志为转移。
黄奇帆还特别提醒,在城市商务集聚区的规划设计中,要注意商业用地与居住用地的混合搭配比例,避免白天非常热闹,晚上却极度冷清的情况。同时,在停车位的配建标准上,要根据不同地段、不同性质、不同档次的建筑来设定停车位配置标准,该多配的就多配,该少配的就少配。此外,在建筑间距上,对新建、改建、扩建城区要有不同的标准,不能一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