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陈枫通讯员/李筱梅)违法生育必须交纳“社会抚养费”,一直拖欠的超生“老赖”将被法院上门追缴甚至司法拘留。昨天上午,经广州市番禺区人口计生局申请,该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主动约谈10多名超生户,有的“老赖”马上承诺分期交款。
据悉,近年来广州市此类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不断攀升。省人口计生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社会抚养费”征收难是困扰计生部门的一大难题,但近年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社会抚养费”征收成为强有力手段,在实际执行中收到良好效果,也有利于推动依法行政。
[约谈现场]老赖“尿遁”又讨价还价
昨天上午,记者在番禺区市桥镇计生服务中心看到,与以往想象中的“暴风骤雨”式执法不同,区法院执行局与计生部门工作人员都相当温和,到被执行者家中约请其到计生服务中心谈话,劝谕其依法交纳“社会抚养费”。
超生户“老赖”们表现各异,有的离家避风头,留下妻儿面对。市桥镇的何女士抱着1岁的孩子,跟法院工作人员慢条斯理地辩解:“我们没钱还。住的是老公他哥的房 子 ,家 里 只 有 一 部 本 田 小车……”经过半个多小时的谈话,她最终与区计生局签订协议,分3年缴清10万元的“社会抚养费”。
最“耐心”的是南村镇的陈先生,频出“雷人”句子。他先是来了一招“尿遁”:“现在高考都可以上厕所,我还不能撒泡尿?”他在厕所磨蹭良久,经过工作人员劝说才不情愿地出来,接着拿起手机“煲电话粥”,最后又“讨价还价”:“5万元罚款希望分十年还清,我就像供房子一样供着这个孩子吧。”司法人员说:“一年吧。”他马上说:“不行,国家规定了最多可以3年分期交清。”
“瞧,他们其实都挺懂国家政策的,就是装傻。”计生局工作人员感叹说,要做这些超生“老赖”的工作确实非常不易。
[部门说法]“社会抚养费”直接上交区财政
番禺区人口计生局副局长彭杰介绍,近年来该区平均每年会查出200例左右的违法生育,包括超生、非婚生育,其中约占50%的人员未主动缴交“社会抚养费”。对逾期不交的征收对象,计生局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每月联合开展两次行动。
彭杰说,执法人员坚持说服教育与强制执行相结合,反复向执行对象讲解计生政策及违法必究的严肃性,部分违法生育人员慑于法律的威严,按要求缴清了社会抚养费;对于生活确有困难,暂无法一次性缴清的人员,与其签订分期缴纳协议;对有能力缴纳而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法院将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性措施。
很多市民关心,这些“计生罚款”怎么使用?彭杰介绍说,全面实行银行缴款,执行对象不是交钱给计生局,而是把款项经银行直接上交区财政专库,纳入区财政预算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据广州市计生局有关负责人透露,从全市范围来看,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近年来也不断攀升,2008年为465例,2009年为465例,2010年为611例。随着强制执行力度的不断加大,广州市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到位率也进一步提高,切实维护了计生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罚款讨论]超生罚款对富人无震慑力?
近年来,明星、富人超生现象引起社会公愤。作为对这些群体的一种惩罚手段,“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备受关注。
按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上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以此标准计算,深圳近年就出现“夫妇超生两孩被罚78万元”的天价罚单,浙江乐清还有私营企业老板被征收“社会抚养费”101万元。
但彭杰昨天介绍,番禺区在2008年统一全区“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超生一孩的,城镇户籍的夫妻双方每人各征收10万元、农村户籍的每人征收5万元。按此计算,夫妻双方都是城镇户口,超生一个孩子就是罚20万元。
有市民提出疑问:这样“一刀切”定标准是方便管理了,但是否“便宜”了那些富人?按照珠三角的收入水平,20万元罚款对富豪只是“九牛一毛”,没有震慑力,会不会导致“超生孩子罚款了事”?
彭杰坦承,按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确实可对“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富人,“对其超过部分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取证难的问题。计生部门虽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以依法调查其房屋、车辆、银行存款情况,但很多超生户都会转移财产,导致取证难。所以目前在工作中只能采取统一标准。
作者:陈枫 李筱梅
(本文来源: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