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雪林)进大学工作不满2年、职称为讲师以下、年龄在35岁以下的青年教师,有望获得市级资助。上海市教卫党委、市教委昨天宣布启动“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对入选者一次性提供教学、科研启动经费2万-5万元。
相对资深教授,青年教师申请经费的难度大得多,而他们的教学、科研正处于起步期,急需支持。“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特别向一线年轻教师倾斜,主要资助条件还包括: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未独立承担过教学、科研项目,“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道德,立足本职工作,治学严谨,为人师表”以及“具有发展潜力,能胜任并完成规定的本学科课程教学,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其《实施办法》明确,已入选其他更高等级人才计划并获得资助的教师,不列入本计划。
这一资助计划每年申报、评选一次。在给予入选者一次性资助的同时,鼓励学校提供相应配套经费。计划采取项目资助方式,分教学和科研两大类,针对不同类别制订评选标准。青年教师可根据自己的岗位和个人发展愿望,选择申报其中一类。每年5月上旬,市教委在上海教卫人才网上发布当年申报、评选的具体要求。符合申报条件的青年教师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由所在学校推荐。市教委将组织相关专家对学校报送材料进行评审,每年10月公布入选名单。
2年的培养期满后,获资助培养者需填写《总结报告》,由学校组织专家考核。市教卫党委、市教委还将委托社会中介评估机构对学校和培养对象进行跟踪调查和绩效评价。
《实施办法》中特别强调,培养对象所在高校应对资助经费单独建帐,由获资助者支配,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教育、科研,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克扣或挪用。
据介绍,“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将实行“导师制”,各大学都要为入选者选派一位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专职指导教师,辅导其开展教学、科研工作。
记者了解到,上海市教委曾在2005年启动“优青基金”,鼓励青年教师参与产学研实践,给予资助对象一次性启动经费1万-3万元。市教委主任薛明扬表示,此次推出的新举措是为落实《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推进上海高校内涵建设,完善青年教师培养制度,帮助青年教师尽快成长。
作者:李雪林
(本文来源:文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