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深圳5月11日电(“中国网事”记者王攀、吴涛)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日前在其网站上公布了深圳市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终审公示二榜名单,并对保障房虚假信息申报者下发了第三批290份《行政处罚预告知书》。与前两次共查处45名涉嫌申报虚假信息骗购者相比,本次查处行动不仅人数大幅上涨,而且因处罚名单中再次出现了身家百万的“富豪“申请者,再度引发网民关注。
自今年1月以来,针对网民有关深圳市保障房申请者有“骗购”现象的质疑,新华网“中国网事”栏目连续对此进行了核实以及跟踪报道。随着深圳有关方面审查力度的加大,一批涉嫌骗购保障性住房人员陆续被查出。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售房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潘霞云11日接受新华网“中国网事”记者采访说,原来初定处罚的违规申请家庭共301户,但经核实,其中11户因一些未定因素被放入待定处罚名单中,将在进一步调查核实后做出处理决定,“最后下发了290份《行政处罚预告知书》。”
在这290户名单中,有一些家庭的资产超过了百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法规处处长黄鸿昌说:“这些人经过最后认定后,将被处以规定的惩罚。”这已经不是深圳第一次在保障性住房分配过程中查出“富豪”人士涉嫌提供虚假信息骗购保障性住房了,此前个别人士曾被查出家庭财产总额超过300万元,仍违规申请保障性住房。
事实上,因屡屡查出造假“骗购”行为,深圳市保障性住房分配曾引发了大量网民“围观”。社会舆论推动了深圳在出台仅9个月后便对保障性住房条例进行修改,大幅提高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骗房者”的惩罚力度。根据今年4月21日深圳市政府向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提交的《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修正草案)》第52条规定: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共同申请人以隐瞒或者虚报人口、户籍、年龄、婚姻、收入、财产和住房等状况的方式弄虚作假,由主管部门驳回其申请,处10万元罚款,并终身不再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请;在部分情况下,罚款总额可上升到20万元。
那么,本次公布的这批“富豪”是否会受到新修订的“重法”的惩处?对此,黄鸿昌说,因为新的《条例》正待广东省人大批准尚未正式出台,同时根据法不溯及以往的原则,此次保障房行政处罚仍按照修订前的《条例》,对虚假申报人进行处罚。这意味着这批“骗购”的“富豪”将躲过“重法”惩处。(完)
(本文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