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4月27日电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屋宇署前署长蔡宇略因家中漏水,影响楼下住户而被票控不遵从《妨扰事故通知》一案,法庭昨指蔡因没有在指定限期内做好防漏修补工程,裁定罪名成立,罚款1,750元。裁判官接纳食环署的测试,认为漏水源头来自蔡单位的工人卫生间,又表示漏水事件确实令人困扰,惟他接纳蔡曾有作出修补工程,并非没有跟进,只是工程做得不足,故轻判他罚款。
蔡宇略在裁决后向记者表示,与代表律师考虑法庭判辞后,才决定下一步行动。当传媒问及他的诉讼费庞大,而罚款相对轻微是否值得时,蔡即时表示作为一个专业工程师,要有专业道德,要考虑应该如何做就该如何做。
裁判官祁士伟裁决时指,根据蔡宇略早前表示,渗水源头来自其楼上4楼a单位,因楼上装修而导致其主人房大量渗水,但祈官认为此与蔡楼下2楼a的投诉厨房漏水位置不同,且没有实质证据显示,渗水源头是蔡楼上的单位,加上蔡一直使用工人卫生间期间,楼下单位亦一直有漏水,但于去年中,当蔡停用工人卫生间及移除了坐厕后,其楼下渗水的情况便没有发生。另外,有食环署及屋宇署的调查员曾到蔡家中工人卫生间作蓄水测试,且显示结果有渗水迹象,故祁官认为渗水源头是来自被告家中的工人卫生间,与蔡楼上单位装修无关。
祁官续指,虽然蔡有委托专家测试,试图证明渗水来源不是来自其单位,但却未能说服法庭。此外,蔡亦有作污水渠及墙边的修葺工程,但仍未能改善楼下单位漏水的情况。而早前辩方所指,当局人员收集了2楼a测试渗漏的颜色水后,并没有送去化验所化验,而影响测试结果,但祁官认为颜色水毋须送去化验且不会影响结果,接受测试显示渗水源头来自蔡的家中,故裁定被告罪名成立。
辩方求情时指,蔡不是故意违反上述控罪,且他亦曾有作出修葺工程修补,希望法庭轻判。
祁官认为漏水事件确实令人困扰,但他接纳蔡因事件上有与食环署及屋宇署合作,亦曾有作出修补工程,并非没有跟进,只是工程做得不足,加上当蔡停用工人卫生间后,类似漏水事件再没有发生,而本案只是双方专家的意见不同,故轻判被告罚款千多元。控罪指出,蔡宇略在太子道西加多利大厦3楼a寓所的工人房卫生间地台及围墙出现渗水,令楼下的单位厨房漏水。食环署收到通知后,根据《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去年3月5日向蔡发出《妨扰事故通知》,要求他在20天内修补,但蔡在同月30日期限到期仍未作出改善,遂作出票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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