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贵州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正式发布《2010年贵州省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出席新闻发布会的省内外各大媒体记者针对我省知识产权发展的现状以下一步的战略部署进行了提问。
一、我们在保护状况白皮书中看到,2010年我省共登记作品118件。请简要介绍作品版权登记的情况和我省民族民间艺术作品版权登记状况。
按照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版权保护是自动保护原则,即:作品一旦完成,无论出版与否,作者都享有著作权。登记不是必经程序,作品登记采取自愿原则,著作权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办理著作权登记手续。多年的实践证明,作品登记对于预防作品权利归属法律风险,降低作品市场交易成本,促进智力成果转换和市场运用等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有关作品登记和程序和要求可以登陆贵州省新闻出版(版权)局网站查询“作品登记须知”。
近年来,我省作品登记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其显著特点是:和经济活动紧密联系的作品类型,例如:产品设计图纸类、产品图案和企业标识图案类作品,登记量占到作品登记总量的大部分,这类型作品登记量的增长是整个登记量增长的主要部分。这个现象说明我们市场主体版权保护意识的加强,作品在经济运行活动中作用加大,保护创新的意识逐步深入人心。关于我省民族民间艺术作品版权登记状况。我省是一个有着多民族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民族文化艺术资源非常丰富的省份,有着绚丽多样、极具特色的传统的民族文化资源,产生了大量的民族民间艺术作品。民族民间文学作品如故事、诗歌、歌曲、乐曲、舞蹈、杂技,传统手工制品造型如绘画、雕刻、陶艺、服饰、乐器、建筑等,传统戏剧、仪式表演中表演者权利等等具有独创性的作品均受版权保护。
早在2004年9月,贵州省版权局对惠水县布依族民哥《好花红》进行了版权登记,这是全国第一例民族民间艺术作品版权登记。近年来,贵州省版权局更加加大了民族文化版权保护的力度。随着我省民族文化产业的发展,去年以来,民族传统手工艺作品登记量大幅增加,陆续有安顺蜡染、吴通英苗绣和三都水族马尾绣等一批极具贵州特色的民族传统手工艺作品进行了作品版权登记。
二、2011年我省在加强重点领域知识产权工作,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方面取得了什么成绩?
答:大家知道,由于历史的原因和地缘的因素,我省的自主创新能力很低,我省经济发展最大的软肋就是缺乏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但是,我省却因为欠发达、欠开发以及气候与地理环境的多样性蕴育了多样性的农特产品和多姿多彩民族民间文化传统,这是我省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基础与存量,而这也恰好是构建发展我省特色经济体系重要基础。
知识产权制度中的地理标志制度,正是支撑我省建设区域性农特产品品牌的重要制度,是促进“一县一业”、“一村一品”的建设与形成,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农业标准化进程,提高农特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打造一批上规模、竞争力较强的农特产品品牌的知识产权法律基础。
近几年,省人民政府结合我省的实际,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地理标志工作统筹协调机制,出台了《关于加强农特产品地理标志工作大力促进我省农特经济发展的意见》((黔府办发〔2009〕2号),省知识产权局、省农委、省工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贵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5部门,联合制定出台了《贵州省农特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工作指导意见》(黔知发〔2009〕42号)和《贵州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建议目录》((黔知发〔2009〕7号)、以下简称《地理标志目录》)。也为地理标志的立法工作积累了一定实践经验。
“十一五”时期,我省共有35个农特产品获得地理标志保护,是“十五”期间的4.4倍。截止2010年12月,我省已有地理标志产品43个。
2010年,我省实施了地理标志产业化推进工程,对6个地理标志产品进行产业化实施资助。全年共申请地理标志29个,核准授权达17个;对大方漆器、三穗鸭、丹寨硒锌米等12个已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农特产品给予奖励资助。石阡苔茶、威宁洋芋、大方天麻、顶坛花椒加快了地理标志产品产业化进程,为当地产业结构调整和特色经济体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石阡苔茶2010年销售收入达1.3亿元;丹寨硒锌米获得地理标志保护后,专供香港市场,每斤售价达到60—80港币,实现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我省还有一个重点领域的知识产权工作就是实施旅游品牌战略,促进旅游产业发展。
2009年,省知识产权局与省旅游局制定出台了《贵州省旅游产业知识产权工作意见》并经省政府同意转发全省执行,这是全国第一个针对旅游产业发展出台的政府知识产权工作意见。《意见》颁布以来,遵义市积极推进,茶海之心、绥阳水晶温泉、丹霞谷景区等一批景点申报了商标注册,安顺市积极推进黄果树、天龙屯堡、紫云格凸河等景区的商标申请工作,铜仁地区印发了《铜仁地区旅游景区景点拟申请商标注册名录》,黔南州对全州的景区景点进行了普查,拟定了《黔南州旅游产业知识产权工作实施意见》,黔东南州还出台了《原生态民族文化旅游资源可注册商标名单》,保护了我省旅游景区景点的知识产权。
2010年,以“多彩贵州”为名义的全类商标注册通过了国家商标局的审批,涵盖45个类别460个项目,品牌项目遍地开花。全省各地重点开展了景区景点、旅游商品和旅游服务的商标普查和注册工作,一些地区还专门出台了指导旅游产业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和政策措施。铜仁地区加强了对“梵净山”系列商标的使用、管理和保护力度,成立了“梵净山商标品牌使用和管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在45个类别分别对“梵净山”商标申请注册,现已获批14个,铜仁地区还制定了《铜仁地区旅游产业知识产权推动工作(重点领域)建议目录》,计划用3-5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区旅游资源品牌化;安顺市草拟了《关于加强旅游产业知识产权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对旅游文化产业发展进行了明确分工;毕节地区出台了《“十二五”期间申报旅游景区(点)名称商标注册规划》,对27个景区(点)名称商标注册工作进行规划。
三、请简要介绍我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情况
11月5日,国务院召开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以后,贵州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快速作出反应,对全省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进行了周密安排和部署,并狠抓落实,专项行动在全省全面深入开展,现已取得明显成效。
截止4月22日,省知识产权局等12家专项行动主要行政执法职能部门累计立案1100件,涉案总金额1883万元,办结案件905件,捣毁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窝点30个,罚没物品283361盒(张、册);全省公安系统共立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案件52起,破获38起,涉案金额5623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108人,逮捕16人,移送起诉案件12件,移送起诉犯罪嫌疑人15人;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27件43人,经审查,提起公诉12件29人;全省法院系统共受理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35件84人,开庭审理26件69人,判决29件67人,其中,有期徒刑5年以上9人,5年以下46人,非监禁刑12人。
(本文来源:金黔在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