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台湾一名杨姓妇人身为长媳,因丈夫三兄弟都被判重刑入狱,她日前争取入监取精为夫家留后。台当局“法务部”邀相关学者讨论后,支持杨妇的请求。“法务部”将制订入监取精办法,杨妇可望成为台湾第一位透过入监取精为丈夫生育的例子。
依台湾现行法律,只有死刑犯可取精留后,但规定很严,死刑犯须是家中独子、又无子嗣。如今,进一步开放非死刑犯也可享有取精留后的权利,对一般受刑人及眷属影响甚大。
取精标准和方式待定
据了解,杨姓妇人已经30多岁,丈夫被控非法持有枪炮、杀人未遂等重罪,判处15年以上重刑。杨妇担心丈夫出狱后,她已无生育能力;加上丈夫的兄弟也都因案入监服刑,身为长媳,肩负传宗接代的压力,因此向“法务部”要求入监取精。
据悉,台“法务部”原本认为,依现行监狱相关规定,受刑人如果表现良好或累进处遇进入二级,可申请至外役监服刑,享有返家探视或与眷同宿的机会;本来就有机制,可以让杨姓妇人怀有丈夫的孩子,没有入监取精的必要。
但杨妇仍不放弃,写信到“行政院人权保障推动小组”的信箱,引起关注,岛内律师、学者态度也多倾向支持杨妇的要求。
台“法务部”决定采纳,目前修订办法的方向是刑期较长的重刑犯,且有特殊延续香火需要者,并限制取精对象必须是配偶;最近已函询“卫生署”和有关人工生殖法等卫生法令及意见。
据了解,台“法务部”并要求“矫正署”研拟配套措施,包括入监取精标准、方式等;一旦完成,杨姓妇人将成为台首位为夫家传宗接代而入监取精者。(中新)
作者:中新
(本文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