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元免征额被指过低
22日结束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没有按原定计划对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进行表决,而是决定会后将草案向社会全文公布征求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争取尽快审议通过。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证实,个税修正案或于今年6月份进行审定。
免征额调整幅度“明显偏低”
根据国务院提交的个税修正案草案,将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即免征额)从目前的每月2000元提高至每月3000元。但这一调整幅度公布后,不少学术界、媒体、公众纷纷指出,根据目前的通胀水平,这一幅度“明显偏低”。
虽然财政部部长谢旭人表示,个税调整后,工薪所得纳税人占全部工薪收入人群的比重,将由目前的28%下降到12%左右,但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0年第一季度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就已经达到2754元,由此可以断定在全国范围内3000元的月薪并不算高收入。
事实上,此前曾有财政部官员透露,有七成被调查者认为3000元的个税起征点太低。他们认为,调整后,工薪阶层依然是纳税主体。多位学界专家就具体建议,免征额应至少提高至每月5000元。
事实上,数据显示,大多数属于中低收入阶层的我国工薪阶层每年缴纳的个税却一直占其收入总量的50%左右。
“个税税制最重要的原则是能力原则,即有钱人多纳税。”交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经济系教授陈宪表示,中国个税体制改革应以较高收入人群承担50%以上个税为目标。
著名经济学家、北京科技大学教授赵晓在其微博上说,研究方案后有三点发现:一、起征点太低,和公众满意预期相差70%;二,收入两万即加税,总体应为加税效应;三,政府财收增长太快,税改仍在强化国富民穷效应。不分纳税人差异平均扣除遭质疑
财政部、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曾对外表示,本次个税免征额的确定方法,综合考虑了个人生计支出、消费物价和赡养人数,是一个不分纳税人差异进行平均扣除的标准。
但专家认为,这种做法虽便于征管,但严重低估了城镇职工负担的消费支出。赵晓表示,在医疗、教育改革尚不到位,社会保障仍不健全的情况下,应尽可能地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负。
“依目前的物价水准,工薪阶层即便有3000元的收入也很难在城市中过上宽裕的生活,如果再背上房贷,过着‘上有老,下有小’的生活,日子会更加拮据。”一位网友在微博上留言说。
综合新华社、《南方日报》稿件
(本文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